是的,如媒体报道的那样,女子被家暴,且不止一次,依然不选择离婚。对于这种事情,自然有人不理解,甚至会说,三个腿的蛤蟆没有,两个腿的男人满大街,图个啥呢?没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吧! 该如何理解这种事情呢?个人以为,被家暴了依然不选择分手,除了考虑孩子外,是否还有其它原因呢?比方说女方没工作,经济上依赖男方,或者寄人篱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比方说女方寄希望于男方家暴会下不为例。比方说有人受“男人哪有不打老婆的”这种迂腐观念影响,即使被家暴,也只能忍气吞声。以上种种,便有了即使被家暴也会逆来顺受这种事情。一句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个人有个人的苦衷。 但能说家暴正常吗?当然不能。该如何最大限度避免家暴的发生呢?个人以为,除被家暴者大声说“不”,不可以外,社会的力量与声势不可忽视,即,全社会形成一种对家暴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强力机关对家暴零容忍之势,以此来挤压家暴者实施家暴的空间。或者说让有家暴倾向者知道,家暴是一条红线,不能做,不敢做,逾越这条红线会付出代价。毕竟打人犯法,做丈夫的家暴妻子也不例外,或是说让“清官难断家务事”没有市场。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是的,如媒体报道的那样,女子被家暴,且不止一次,依然不选择离婚。对于这种事情,自
晋云的趣事
2024-12-30 0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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