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内地女子被3名男子拘禁在一家酒店里催还高利贷,女子为了给父亲看病,借了3

豌豆大说法 2024-12-30 11:22:59

澳门,一内地女子被3名男子拘禁在一家酒店里催还高利贷,女子为了给父亲看病,借了30000元港币,每日利息500元人民币,没想到越积越多,到了无力偿还的地步,女子只用一招,从酒店脱险! “你已经超过还款时间了!今天必须得还!” 12月27日,张楠(化名)路过一家酒店门口时,看到一名男子有点眼熟,她立即想起来是催债的李某,但还没来得及躲起来,就被对方发现了。 李某追上来抓住张楠,将她带到酒店里,一通言语逼迫,让她赶紧还钱,还有2名男子也气势汹汹的追讨这笔欠款,张楠只能求他们再宽限今天。 原来,之前张楠父亲生病了急需用钱,但她手里钱不太够,于是通过朋友介绍,借了一笔3万元港币的高利贷。 本以为先给父亲应急,很快就会周转过来,但接下来还要花销,张楠本该1个月内还上的借贷无法兑现了。 更要命的是,当初的合同上,约定每天得给对方500元的利息,这让这笔债务越变越大,张楠根本不可能还上。 而催债的几个男子态度也越来越差,甚至开始出言威胁,张楠每天被这笔账折磨的寝食难安。 更让她惶恐不安的是,催债的人就在附近,自己也随时会被他们逼迫还钱。 被他们强行拘禁在酒店后,张楠孤立无援,甚至没有机会拿手机报警,张楠只好提出会让朋友先帮忙还钱,但需要联系一下朋友。 趁着李某他们放松警惕,张楠借机向朋友求救,这才顺利从他们手中脱险,当地警察迅速出动,到涉事酒店将张楠解救了出来。 三名男子被逮捕后,张楠心有余悸,如果不是自己借机求救,不知道会被他们关到什么时候。 对此,有网友保持怀疑态度,表示,去澳门借钱,真的不是去赌博?如果看病的话不会选择高利贷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事件中张楠被非法拘禁并遭受高额利息的压力,明显构成了对个人自由和财产权的侵犯。催债行为不能超出法律许可范围,否则将构成犯罪。 三名男子因未能按时收到还款而限制了张楠的人身自由,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基本人权,也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张楠为了给父亲看病筹款,选择了用高利贷,但实际上这样的借贷并不合理。《合同法》规定了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而高利贷显然违背了这一点。 本案中,每日500元人民币利息远超法定标准,构成了不合理的条款。因此,债权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更不应通过暴力或威胁的方式追讨债务。 从张楠的经历可以看出,她遭遇了严重的经济压迫,还有对方的态度也对她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这都是借用高利贷导致的。高利贷不仅损害了借款人利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被他们这样催还,张楠甚至没有求救的机会,当催债者用言语胁迫甚至采取行动限制张楠人身自由时,他们已经越过了法律底线。 张楠即使继续也用钱,也不友好找高利贷借款,这只能让自己陷入更大的欠款漩涡,还是要经过正规的途径筹款。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南方都市报2024年12月28日关于《内地女子借3万元无力偿还遭拘禁于澳门一酒店!三男子被逮捕》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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