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举行年会的时候,45岁男子在公司里担任销售。他从外地风尘仆仆,赶到现场

荣荣清风暮雨 2025-01-11 09:34:40

上海一公司举行年会的时候,45岁男子在公司里担任销售。他从外地风尘仆仆,赶到现场的时候,年会已经进行了半场。 他随便吃了些饭菜之后,就起身敬酒,他给同事和领导敬完酒之后。浑身瘫软,坐在椅子上直不起腰。 从椅子上滑下来,同事赶紧把他搀扶起来。他再次滑到了椅子下面,但他告诉同事不要管他,他在地上休息一会儿就好。 他脸贴着地板侧睡了一会儿,等年会结束,同事们都散伙回家的时候,却发现怎么叫也叫不醒他。 同事赶紧把他送到医院,但是,抢救无效,男子离世。家属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丧葬费等费用。 公司认为,男子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自己有多大的酒量,他心里应该清楚。 他敬酒的时候,全程没有一个人来劝酒。所以公司不承担责任,法院认为,男子敬酒的时候,公司在场的人没有提醒男子适量饮酒。所以,法院判公司承担20%的责任。 每年因为喝酒出事的人比比皆是,按理来说,同事没有劝他喝酒,更没有强迫他喝酒。他自己有多大的酒量,他应该心知肚明。 但是不同酒的品种,对每个人的酒量要求,对人身体损害程度,和发挥作用的迟早,也不尽相同。 一个人认为他有一斤的量,但有时候自己身体的状况,不一定能够胜任一斤的量。 再说该男子担心怠慢了公司的同事,没来得及吃饭,空腹饮酒可能导致酒精,在他体内的毒性迅速达到最大损害程度。 男子酒后躺倒在地上,说在地上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同事听从了他的劝告,遵从了他的意愿,结果出事了。 斯人已去,不管谁负责,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这事情对于男子的家人来说,真是致命的一击,男子是家里的中流砥柱。就这样猝然离世,真是太让人悲痛了! 奉劝嗜酒成性者,适量饮酒,珍爱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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