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离世430万和1套房无人继承
这个判决合理合法。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叔叔、姑姑、舅舅、姨姨都不是法定继承人,当然不能继承。
那么如何让特定继承人继承或法定继承人外的继承,民法典规定公民可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配给特定的人,只要遗嘱符合法定要求,如遗嘱定立方式和格式正确合法,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就受法律保护,公民就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分配自己指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赠予继承人以外的人。
本案中的当事人,生前没有立遗嘱,而讨要遗产的人又都不是法定继承人,当然不能由他们占有财产,这名当事人财产判归国家所有合理合法。
在现实中,有些亲属亲戚(特别是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你活着时从来对你不闻不问,你有困难从来也伸手帮助。当你去世时,他们都来要分割你的财产,你愿意让他们得到你的财产吗?我想没人愿意。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又没有遗嘱赠予其他人的,遗产收归国家不是最合情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