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为让情人生下孩子,送一套房给情人。孩子出生后,情人与另一男子产生感情,要卖房回老家,男子发现后将情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了,在江西某地,王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为了维系这段感情,并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孩子,王某购买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产赠与李某。在获得房产后,李某如愿怀孕并生下孩子。可是,在孩子出生不久后,李某与另一名男子张某相恋,并计划将房产变卖后搬回老家生活。
案例回顾,2018年春天,王某在一次商务饭局上认识了在酒店工作的李某。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发展成情人关系。王某虽已婚,但对李某倾心不已。
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希望能和你有个爱情的结晶。"一天,王某深情地对李某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要个自己的孩子,也需要一个安稳的居所。"
李某眼含泪水:"可是你已经结婚了,我们的未来在哪里?"
别担心,我会给你买一套房子,让你和孩子有个安稳的家。"王某许诺道。很快,王某便以120万元购买了一套精装修住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李某名下。
2019年初,李某如愿怀孕。"有了这个孩子,我们就真的是一家人了。"王某满怀期待地说。当年10月,李某顺利产下一子。然而,就在王某沉浸在得子的喜悦中时,命运却跟他开了个玩笑。
2020年初,李某在带孩子散步时认识了同小区的张某。张某是一位民营企业主,温文尔雅,对李某照顾有加。短短几个月,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我想带着孩子回老家生活。"一天,李某对王某说出了自己的决定,"我准备把房子卖了,和张某一起回老家发展。"
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打击着王某。"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送你房子是为了让你给我生孩子,现在你要带着我的孩子跟别人远走高飞?"
"房子已经是我的了,我想怎么处置是我的自由。"李某态度坚决,"再说了,你还有自己的家庭,就让我们做个了断吧。"
眼看自己辛苦赚来的房产就要旁落他人之手,王某陷入了极度的愤怒和懊悔中。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房产赠与。
"我赠与房产是有条件的,是为了让她给我生育孩子。现在她要带着孩子跟别人远走高飞,这完全违背了赠与的目的。"王某在法庭上陈述道,"我请求法院支持我撤销赠与的诉求。"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房产赠与的性质认定及其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本案中,王某将房产赠与李某的行为构成赠与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