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 过个元宵节也不省心,昨天我和瘦哥从外面闲逛回家,发现我们的电动车又被人撞了,车头那片撞的还是蛮严重的(图一二)。于是今天上午我去了交警队,问问应该怎么处理。 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大厅可真热闹,人声鼎沸,每个窗口都有人在排队处理交通事故,我去了一个轻微事故处理窗口,等待处理。 我们这个小城市电动车太多了,汽车也很多,但是停车位少,道路拥挤,所以有很多刮刮蹭蹭的各种交通事故,大家都很焦躁。 我前面一位大妈是这种情况,她自己写了一个情况陈述书,所以看清楚了:昨天下午她骑着电动车带着外孙去超市购物,出来的时候,她的电动车被撞倒,她和9岁的外孙都受伤了,车上的东西也被撞坏。 大妈认为是撞车的原因是外卖骑手车速太快,她要求处理快骑手,赔偿自己的损失。 口说无凭,于是交警调阅了事故地点的监控,通过监控可以清晰看到当时所发生的情况:大妈骑着电动车带着外孙,从超市出来逆行,正好被一群绿灯过来的车撞上,首当其冲的是一位快递员,后边有一位送货的人开三轮电动车也撞了上来。 反复看了几遍监控录像,窗口里的交警告诉大妈他们几位相关人员:大妈逆行负主要责任,骑手速度太快负次要责任,三轮车无责任。 于是让他们协商处理,形成协议书,各人去修车,然后费用由大妈和骑手共同负担,骑手有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 大妈一听顿时晕菜了,本来她是想惩治骑手等人,没想到自己是主要责任,她开始各种辩解,说自己骑车速度慢,当时没有标志等等。但是交警根本不支持她,并且对她进行了教育:“你是成年人,应该有常识,路权是这样规定的,逆行就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无论你骑得快慢。” 大妈的儿子也帮着母亲说话,但是人多嘈杂交警不再理会他们,他们只能去一边协商。 通过视频发现,我家电动车被电动自行车撞坏,但是根本看不到骑电动车的人脸,它也没有车牌,找到肇事者的可能性很小,我只能放弃,失望而归。 喏,一上午等了两个小时,啥问题也没解决,估计修车又得几百块。
这位大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 过个元宵节也不省心,昨天
蔷薇说心情
2025-02-13 17: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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