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小区发生了一件让人非常气愤的事。 物业和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的情

亮艾薇啊 2025-02-15 11:15:35

最近我们小区发生了一件让人非常气愤的事。 物业和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地上车位。以每个50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了。 物业和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地上车位属于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共有。 但是我们小区因为是新建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心也不齐,也没有一个出头的,物业和开发商就趁着我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空档,以5000元低价快速把车位出售了。物业只用短短的一天就把60多个车位卖完了,真是太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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