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2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
适用范围为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等平原多点地区,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可参照执行。目前平原多点地区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市的60%,空间资源和政策资源比较充足。
《技术要点》明确可增加封闭或开敞阳台,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允许套内面积比较大的住宅在起居室设置一定比例面积的挑空空间;鼓励结合小区入口、入户大堂或沿街、街角首层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等。
具体:
1)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
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0%,进深不大于1.8米。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按照投影面积收取地价款;开敞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入容积率,按照投影面积的1/2收取地价款;错层阳台上盖高度大于等于两个自然层高且不封闭时,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取地价款。
2)鼓励丰富居住空间形式
套内建面超过140平的住宅,可在起居室(厅)设置1处挑空空间。
3)合理利用底层架空空间
可在小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附近的住宅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作为小区公共通道、居民活动空间等使用,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摊。对于面积不超过建筑基底面积50%、高度在4.9米以下的架空层,其建面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不收取地价款。
4)鼓励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
可在小区场地内设置风雨连廊,连廊不封闭时,不计入容积率。
5)增配邻里共享公共空间
邻里共享公共空间的建面按照700平/千户计算,单处最大面积700平,其建面不计入容积率,建成后由开发建设企业自持运营,不得转让抵押。
6)跨城市支路空间利用
允许地块利用城市支路上下空间进行地块间连通。
7)建筑高度局部弹性管控
建筑控高为18、24、36、45米的居住用地,允许建筑高度局部上浮一档(如45米可局部上浮至60米)。
8)鼓励提升建筑立面品质
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砖石、金属、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