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民法典某些条款造成的错误认知 今日头条播放了一条极短视频:一位女主播街头随机采访,问一个特别年轻的估计是已经结婚成家的女人:“你会赡养你的公公婆婆吗”?女人回荅:不会。主播又问:“那为什么呢”?女人又毫无遮掩的回答:“没有为什么,他们应该由他们的儿子赡养。我只赡养我自己的父母”。提问的很直白,回答的也很干脆。我就弄不明白搞不懂,你既然和人家的儿子结了婚成了家生了娃,都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了,经济上也是负有共同的债务共同的权利了,怎么还你的父母你来养,他的父母他去养呢。我更不明白搞不懂,夫妻俩人的钱财怎么可能分得那么清楚,儿媳给公婆的钱与儿子给父母的钱还不是抱着背着都一样吗。除非你们离婚,桥归桥,路归路。 为什么会有这样有悖传统道德的回答,估计与《民法典》中的有关条款有关。再次建议起草制定实体法的专家学者能从中国的传统的思想文化以及中国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尤其是独生子女众多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儿媳无义务赡养公婆,女婿无义务赡养岳父岳母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适当修改。这样做是会有利于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的。 去年底,我就因为写过这方面的建议,被禁言三十天,希望这次能够幸运的避免。
这应该是民法典某些条款造成的错误认知 今日头条播放了一条极短视频:一位女主播街头
红星高照又亮闪闪
2025-02-20 14: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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