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站”被罚1000元,教师那有处罚权?
山东维坊某小学一7岁学生上书法课,因与同学打闹被老师罚站20分钟,结果家长举报并索赔1000元,结果教育局认为老师方法久妥,老师真的赔1000元然后了事!真出奇,不知教育局的领导是如何想的,在课堂上违纪不应处罚吗?难道罚站20分钟是体罚吗?不是口口声声归还教师的惩罚权吗?
做过教师的都知道,罚站往往是最轻也是最常用的惩罚手段!在上课时,有学生违反纪律,为了不妨碍进度,轻则原位罚站,重者在教室后面罚站,下课后再请到办公室处理。当学生发生矛盾情绪激动时,为了让学生冷静一下,双方各罚站一会,等冷静了再处理!这不是常有的事吗?
现在连“罚站”都不允许了,教师还能怎样?无奈啊,如今这环境教师不能不躺平了!
妙手
那上课打闹影响其他学生,其他学生家长是不是可以要求学生家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