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逃票进景区后坠亡景区被判无责 近几年因为逃票进入景区,而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有不少。
- 2025年高某某案(本案):大三学生高琳琳独自逃票进入某自然风景区后失联,警方搜寻3天后在景区山崖下方发现其遗体,经鉴定为坠亡。在警方调解下,景区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了女孩父母4万元,之后女孩父母又将景区起诉至法院,法院判景区无责。
- 2024年:有女子逃票进入景区不幸坠崖身亡,家属起诉景区要求赔偿,但被法院驳回。
- 2022年徐某仙案:2022年8月20日,江某卫及其妻徐某仙携家属一行多人至浙江省江山市某景区溯溪郊游未购买门票,活动中,徐某仙坠崖身亡,坠亡地点不在景区游览线路范围内。
- 2022年刘某案:女大学生刘某为了省下门票,选择小路翻越围栏偷偷进入庐山景区,后在景区龙首崖景点坠亡。
- 2021年刘某案:江西女大学生刘某逃票进入庐山景区龙首崖景点后坠亡,家属索赔90万元,法院驳回诉求,认定景区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外出游玩,还是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开放线路,逃票、“驴友线”大多数情况是很危险的,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