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老人街头摔倒无人敢扶,路过好心大哥看不过去拨打120,结果大爷去世其家属把路人、医院和大哥告上法庭索赔18万,法院判了 “人倒了还能扶,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 宁夏某街头,一位老人突然摔倒后抽搐不止,围观群众却只敢举着手机录像。这时司机李大哥(化名)掏出手机拨打120,不料老人抢救无效去世,家属竟将他连同医院、围观群众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8万。见义勇为反成被告,法院会怎么判? 案情回顾 那天早上,七十多岁的王大爷(化名)像往常一样出门遛弯。走到一处十字路口时突然踉跄几步,整个人重重摔在路边。监控显示,老人摔倒后多次尝试起身未果,四肢开始剧烈抽搐。 “哎呦这老爷子摔得可不轻!” “别过去!小心被讹上!” 七八个路人迅速围成半圈,有人掏出手机拍摄现场,有人隔着两米远喊话询问,可就是没人敢上前搀扶。一位穿红衣服的大姐急得直跺脚: “谁家没老人啊?快搭把手!” 旁边戴眼镜的小伙却拽住她: “姐您别冲动,2017年南京彭宇案判例看过没?” 这场僵持持续了整整十分钟。开网约车的李大哥路过时,透过车窗看见老人脸色发紫,二话不说靠边停车。 “都让让!老爷子这怕是中风了!” 他挤进人群蹲下查看,发现老人已失去意识,立即掏出手机拨打120,还从车里拿来靠枕垫住老人头部。 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当场实施心肺复苏,可王大爷被送到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死亡证明显示:急性心肌梗死引发呼吸衰竭,从发病到死亡仅40分钟。 三天后,王大爷家属拿着监控视频冲进派出所: 他们调取现场二十多名路人的身份信息,连同医院、李大哥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起诉理由让所有人瞠目结舌——“要是没人扶就该马上送医,李大哥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 “医院急救流程存在疏漏!” “围观群众冷漠导致延误治疗!” 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家属律师指着监控画面质问李大哥: “你为什么不亲自送医?垫枕头会不会加重病情?” 李大哥气得浑身发抖: “我按急救中心指导做的处置,垫枕头是为防止窒息啊!” 医院方出具完整抢救记录,证明从接警到施救完全符合医疗规范。 法理分析 要让被告承担责任,必须证明其存在过错行为,且该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法理上的因果关系。 先说围观群众。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普通公民没有法定救助义务。 就像网友说的: “总不能因为没当雷锋就赔钱吧?” 除非存在特殊关系(如亲属、安保人员等),否则“见死不救”不构成违法。法院查明现场无人实施推搡、阻拦等侵害行为,自然不需担责。 再说李大哥。他主动拨打120并实施基本救助,属于典型的善意救助行为。 法理为鼓励见义勇为,专门设立“好意施惠”原则——只要救助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即便救助效果不佳也不承担责任。监控清晰显示李大哥全程按120指导操作,不存在处置不当,反而应该表扬。 最后看医院。急救记录显示救护车7分钟到达现场,抢救流程符合规范。医学鉴定证实,心肌梗死发作后存活率本就极低,不能以结果倒推过程。家属主张的“延误治疗”缺乏事实依据。 争议集中在三点: 路人是否有法定义务施救 救助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医院诊疗是否合规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家属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反而李大哥的通话记录、医院接诊时间戳都成了反驳索赔的关键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老百姓看法 网友们看到判决直拍大腿:“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呼吸同一片空气的人都得赔钱?” 更多人感到心寒:“现在扶老人跟高空走钢丝似的,得先找十个证人再动手。”
宁夏,一老人街头摔倒无人敢扶,路过好心大哥看不过去拨打120,结果大爷去世其家属
半夏时光倾城梦
2025-03-07 17: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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