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0岁大爷去放羊,把羊赶上山后就去别处做工,天黑再去接羊,不料,天没黑,他

这点事儿呀 2025-03-08 02:59:31

河南,70岁大爷去放羊,把羊赶上山后就去别处做工,天黑再去接羊,不料,天没黑,他的4只羊就跑到农妇芝麻地去吃芝麻苗,最后误食尿素致死,大爷心疼不已,把农妇告上法庭,索赔4000多元,农妇觉得很冤,肥料是放在自家地里,而且事前已告知大爷,坚决不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2024年6月21日,冯大爷给警察局打去电话报警。

他伤心地跟警察诉苦说,警察同志,有人故意放药,毒死我家的羊,你们得为我评评理啊。

4只羊,4000千多块钱,我一个老人家,挣钱不容易,你们得帮帮我。

警察同志觉得很奇怪,问他知不知道是谁干的?

冯大爷说,是农妇毕秀星干的,她故意把肥料盆放在地边,让自己正常活动的羊误食,她就是想毒死我家的羊。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马出警调查。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冯大爷家有8头牛,6、70只羊。

他经常是在每天早上,把羊群赶上山后,就回家忙地里的农活,天黑了再去感羊回家。

他家的羊并没有真人实地看管,他常是通过卫星定位的方式在手机APP上监测羊群。

当天民警通过走访了解,事发当天,冯大爷一早就把羊群赶到附近山头吃草,然后他回到家附近做工。

6月21日下午,毕秀星和她的婆婆抗着一大袋尿素去给自家艾草施肥。

婆媳两人整整忙了一下午,才给艾草地施完肥。

毕秀星看到肥料袋里还有一点肥料,本想给旁边的芝麻苗地也施肥的,但是由于天快黑了,两人只好放弃。

毕秀星用塑料盆装好肥料后,就把肥料盆放在了芝麻苗地里,打算第二天再去给芝麻苗施肥。

毕秀星考虑到肥料盆离地边比较近,就跟冯大爷说明情况,但是,冯大爷并没有放在心上。

谁料,毕秀星和婆婆离开后不久,冯大爷的4只羊就窜到毕秀星的芝麻地里,它们在吃农作物的时候,误食尿素,最终死亡。

冯大爷赶到那里,看着倒下的几只羊,心疼不已。

他养了那么久,眼看着准备可以卖钱了,却在这节骨眼上出事儿了,说来说去都怪毕秀星。

如果她没有把尿素放在那,羊怎么会去吃,就算她放在自己家田地里,她也不应该挨着边上放啊,这不是存心要害死他家的羊吗?

冯大爷找到毕秀星理论,可毕秀星哪里认这个理,肥料盆是放在自家田地里的,而且自己有跟冯大爷说过的。

所以,她有什么错呢,错就错在冯大爷没看管好自己的羊。

他的羊糟蹋自己家芝麻苗,还没找他算账呢,他还跑来恶人先告状来了,他眼里还有王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毕秀星认为,大爷作为羊的饲养人,将羊赶到山上后未进行有效看管,导致羊误入农妇的芝麻地并误食尿素这是羊死亡的直接原因。。   冯大爷见说不通毕秀星,一气之下转头拿起电话报警。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他觉得自己的羊死了,是误食毕秀星的尿素死的,再怎么着也是自己在理啊。

可民警通过调查,也认为错不在毕秀星,两家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民警多次劝说、调解,依然行不通。

最后,冯大爷竟然把毕秀星告上法庭,索赔4000多元。

冯大爷认为毕秀星是故意放药,毒死他的羊。

如果毕秀星真的是故意放药导致羊群死亡,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时,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是直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毕秀星故意放药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羊群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她应当对羊群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毕秀星并非如冯大爷所说的故意放药毒死他的羊。

毕秀星把尿素放在自己家田地里,而且过后已经告知冯大爷,做到了安全告知。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冯大爷饲养动物应守法守德。在本案中,毕秀星经营耕地所用尿素正常,无需特殊防护,对原告四只羊误食死亡无过错。

而冯大爷未看管牛羊致其窜入耕地,过错在原告,损失应自行承担,故驳回冯大爷诉讼请求。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信源: 纵观新闻——2025-3-4《淅川法院盛湾法庭:羊误食他人地里肥料死亡,谁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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