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女子和表姐一起长大,两人感情很好,表姐说想买辆车来挣钱,但是自己信誉不好,让表妹帮忙签字,把车放在表妹名下。女子没有多想,替表姐签了字,想着表姐会把这49万借款还清的,可没想到,表姐正常还贷6个月后,却怎么都联系不上了。女子去姑姑姑父家找表姐,可对方的态度让他们彻底傻眼。
(来源:小莉帮忙)
2024年7月,胡女士突然收到姑姑家表姐的信息,表姐说自己信誉不好,想让表妹帮自己分期购买一辆车用来挣钱。
胡女士和表姐相差3、4岁,两人从小一块长大,感情很好,之前胡女士还跟着表姐工作过一段时间,所以很信任她。
表姐说自己要买的是一辆二手埃尔法,打算用来放在婚庆公司租赁用,这辆车全款加利息总共是66万。
胡女士出于对表姐的信任,爽快的答应了表姐的请求。选购车辆时,胡女士并没有去二手车行,而是表姐拿着她的身份证去办的各种手续。
到了贷款的时候,表姐带着一名男子,开着车找到胡女士,让胡女士签字并拍照,胡女士替表姐借款49万,每月需要还11000多,车辆登记在胡女士名下,但是每月月供由表姐偿还,车辆也归表姐使用。
刚开始几个月,表姐每个月都正常还款了,可后来表姐迟迟不给钱了,胡女士急了,急忙给对方打电话,发信息,可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好像人家蒸发了一样。
胡女士不想自己的征信受影响,就自己垫了2万多又还了2期。
直到2025年2月,胡女士实在拿不出钱还款了,催讨的人又经常三更半夜给她打电话,胡女士的丈夫才发现这件事情。
他们联系不上表姐,只能去姑姑家找人,可姑姑表示自己对这件事情并不知情,但是她怕外甥女跟外甥女婿过不下去,她给了小两口1万元,让他们先把日子过下去。
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车子虽然在胡女士名下,可她连车都没有见到过,却背了40多万的借款。
始终联系不上表姐,他们于3月16日联系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联系上表姐,让表姐出面解决这件事情。
胡女士对记者说:能想到100个人能骗到我,都没有想到她会骗我,对她太寒心了。
记者也有些惊讶,因为帮别人签字去借款这种事情,是大事,需要三思而后行的,胡女士也太盲目相信她表姐了。
胡女士承认这确实是自己的问题,自己现在也后悔的不行,当时就光想着跟表姐感情好了,她不会骗自己的,可没想到,最后却是这个结果。
记者查询到:这辆豫A牌照的埃尔法确实登记在胡女士名下,并且里面还有4条违章信息。
胡女士表示自己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但是自己确实出现了很多逾期信息,自己一家人都被搅得不安宁,自己只想赶紧联系上表姐,处理此事。
胡女士的母亲知道这件事情后,也很崩溃,她说自己好不容易拉扯大几个孩子,他们全家都还不上这40多万。
记者试着联系胡女士的表姐,可对方并未接听电话,他们只能来到胡女士姑姑姑父家找人。
可表姐的家人一看到胡女士他们,瞬间愤怒的表示:他们不再管此事了,该咋样咋样去,哪有像你们这样三天两头来找人的。
胡女士的母亲也气坏了:要是我女儿坑了你女儿,我看你管不管?你给我把这事解决了,看我还来找你不?
姑姑站在一旁,迟迟没有说话,见双方都比较气愤,记者劝双方先冷静。
胡女士让姑姑帮忙联系表姐,可姑姑却很无奈,说不是自己不联系,而是自己也联系不上自己女儿,他们母女已经半个月多没有联系了。
并且姑姑说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你们两姐妹弄的,你们当时没有一个人通知我,现在事情发生了,才来跟我说这个事情,让我咋说呢?自己只能尽力去联系自己女儿。
经过协商,胡女士的姑姑表示,他们会跟胡女士小两口一起去处理这个事情。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这辆车登记在胡女士名下,胡女士又签了借款合同,她应当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间,偿还借款,如果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承担逾期等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自己提出来的主张,就有责任自己提供证据证明。
如果胡女士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名下的49万借款,是用于给表姐购买车辆的款项,双方构成借贷关系,她可以要求其表姐,返还这49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目前来说,这辆车登记在胡女士名下,并且胡女士跟表姐存在纠纷,胡女士可以先追回车辆,再做下一步处理。
在生活中,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让帮忙签字借款或者其他不合理要求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能拒绝就拒绝,不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信源:小莉帮忙 2025年3月16日 《表姐用表妹名义贷款49万买豪车后失联,表妹:我俩从小一起长大,没想到她会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