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丢失后,应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档案馆、招生办等相关部门的顺序,补办毕业

陈陈说的实在 2025-03-17 12:12:28

学生档案丢失后,应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档案馆、招生办等相关部门的顺序,补办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和录取名册、入学登记表和学籍卡等材料,经审核密封后,交由档案管理部门托管。 1. 补办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需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毕业生登记表。 2. 复印成绩单和录取名册 学生需要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成绩单和录取名册,并盖上公章。 3. 补办入学登记表和学籍卡 学生需要到招生办补办入学登记表和学籍卡。 4. 材料认证与盖章 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到各个部门进行认证并盖章。 5. 审核密封与托管 学生需要将补办好的材料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密封。如果档案需要托管,学生需要让相应的机构开具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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