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骨灰房”业主在整个单元不同意的情况下同意拆除现有装修,恢复成毛坯房。在头几

感性社会观察 2025-03-18 13:43:36

佛山“骨灰房”业主在整个单元不同意的情况下同意拆除现有装修,恢复成毛坯房。在头几天“骨灰房”房东还嘴硬说是自家喜欢这样的装修风格,被邻居误解的其实不是“骨灰房”,而是佛堂,我在想只要还是正常人类谁喜欢阴森恐怖的“骨灰房”风格? 换成我们任何一个人是这栋楼里的邻居也不会同意有人在这栋楼里设置“骨灰房”风格的佛堂的。虽然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随便咋弄是自己的自由!但是,这可是活人居住的小区,还有都是连体套间也许门对门也许隔壁挨着或者上下楼,请问你们家愿意跟“陵园”“或者骨灰寄存室”为邻?先不说是否唯物主义,从人之常情来讲就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是不允许的!有钱人就是任性,一下子买了三套!但是你有钱不要损害邻居利益!以前就网传有的人买房子当骨灰房,说比买墓地划算,现在房地产低迷房屋大降价,也难免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这样做。 《民法典》第8条、第153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有人以为我自己的行为不违反法律,遵守法条就行了,那《民法典》上为什么会出现公序良俗四个字?一个人的行为不但需要法律的约束,也需要道德与普世价值观的约束,法律是底线是最低点,而自我约束才是和谐生活的基础……参加葬礼别穿的太鲜艳、公共场合不要大声喧哗、砸墙破地前和邻居道个打扰……都是公序良俗,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从来不是你想做的事情就可以做,也从来没有“法无禁止既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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