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偷跑进来,凭什么要我负责?” 这事,搁谁身上都不好受,赵先生开了三年健身房,结果摊上这么个事。候某,之前是他店里的教练,后来辞职了,钥匙没还,中午溜进去健身,杠铃压死了,家属要90万,法院判赔80万,赵先生懵了。 想想也是,大中午的,员工休息,谁知道他会来?候某以前是教练,对健身房太熟悉了,跟回家一样,他知道员工休息的地方,哪里不容易被发现,就像故意躲着人似的。他拿着钥匙,轻车熟路地就进去了,可能觉得没人,想偷偷练练,结果出了意外,120公斤的杠铃,可不是闹着玩的,这重量,压脖子上,想想都窒息。 赵先生觉得冤,他认为候某自己偷偷摸摸进去的,出了事怪谁?又不是健身房器材有问题,器材都是正规买的,再说,候某自己就是教练,应该知道风险,还要玩这么大的重量,这不是自己作死吗?就像小偷进你家偷东西,结果摔死了,你还得赔钱,这逻辑,谁能接受? 可是法院不这么看,法院认为健身房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收回钥匙,也没有做好安全巡查,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要承担责任。虽然候某是自己溜进去的,但健身房也有责任,这就像,你家没锁门,小偷进去了,你也有责任,虽然东西是小偷偷的,但你没锁门,给了小偷机会。 这安全保障义务,到底怎么界定?营业时间肯定要保障顾客安全,那非营业时间呢?对员工?对会员?对私自闯入的人,也要保障吗?这范围也太广了吧?如果有人故意搞破坏,或者故意寻死,健身房也要负责吗?这责任,谁承担得起? 候某家属肯定觉得冤,好好的一个人,去健身,结果没了,他们肯定要找人负责,健身房是经营场所,就应该保障安全,不管是谁,只要在里面出了事,健身房就应该负责,这是他们的立场。 这80万,对赵先生来说,可能是几年的利润,一下子没了,打击肯定很大,他觉得不公平,所以要上诉,希望能争取一个更合理的结果,毕竟,这责任,他觉得不应该全由他来承担。 这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很重要,钥匙要及时收回,安全巡查要做好,监控也要装好,别怕花钱,安全第一,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还有,我们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识,别贪图方便,别做危险的事,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最重要。
“他自己偷跑进来,凭什么要我负责?”这事,搁谁身上都不好受,赵先生开了三年健身
采菊东篱说球
2025-03-18 15: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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