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台媒报道称,
汪在面对台北豪宅被法拍时,
汪在外面显得犹豫不决。
我个人认为如果汪资金允许,
买下来也未必不是一件划算的事,
这房子至少是承载着他的家庭回忆的,
至少在保值或者小幅度增值方面
是有潜力的。
这房子当初是汪爸妈买的,
装修的时候每个细节都很用心,
虽然她和光头一起住过一段时间,
但是,光头只住过一个多月,
但总归住过。
很多人都介意
与有情感纠葛的人住过的房子,
汪可能也是如此吧?
这房子如果不买下来,
那落到别人手里,
汪可能会一直惦记,
这不仅仅是一套房产,
更是他过去生活的一个怀念。
朋友们,你们认为汪应该追回房子吗?
用户10xxx21
拍掉好,从此与S家一拍两散,和过去一拍两散,过好自己的生活
沁琰
小编这睁眼瞎做得另人佩服,大花蛇离婚超过三年,卤蛋住进去何止一个月?
用户10xxx39
买回来让别人分吗?
lex
绿帽子的证据,每时每刻宛如新生,珍惜身边人,各人有各人的造化,过去亦人是物非,不必介怀,因过去的人未必记得你
天下为公
小编的想法不错,房子应该留着,里面有光头的味道,还有他和光头共用过的床垫和女人,还有他那件被光头穿过的花格衬衫。还有光头喜欢裸体在豪宅内走动的身影。
用户15xxx99
现夫住,前妻死,终究没吉利
幸运的海鸥
做事不记后果,父母钱都亏掉,真的大不孝,恋爱脑中最无脑的一个,但凡不是次次入坑,麻六记会好很多也不会连累张兰
TONIC
继续付钱,让卤蛋继续住?这是养了一个比自己岁数大的好大儿?
茂绿松柏木
吐屎!什么回忆,不痛苦吗?
梓玲
小编要是你,你会买吗?
都挺好
小菲想开了,拍了好,不然那帮玩意也让你也住不了,拍了你还能回些钱。
多果多C
住了三年哪里是一个月
用户18xxx82
你真恶心
瓜子奶奶
不要买回来
用户10xxx78
谁爱买买去。
用户10xxx21
不拍留着干嘛,脏死了,想到光头裸体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