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今天这个案子,经过查证询问沟通后,我总结了一下造成大家不满的根本原因是:
1️⃣ 对工作室的信任感目前处于极低的水平
2️⃣ 对外发布的告黑进度没有表达清晰
我们不无脑吐槽,拿上一次的告黑进展来分析就知道了。
上一次的告黑进展在案件进度上已经表达的比较明确,状态是已经赔偿了金额但未履行道歉义务所以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是这个进度中有提到额外申请了补充说明文件,当时大部分人都认为是在现有判决基础上再提交补充的这个说明,所以拉高了判决处罚的期望值。
因为这个文件写了两点,一个是创新道歉形式,一个是加大赔偿力度。
但是经过今天的问询后,得到的反馈是这个4万多的赔偿是在提交补充说明后再加大的处罚,也就是原来判决金额少于这个数字。
很多时候,在表达上造成的预期管理是会不一样的,如果在当时的进度上写的更加清楚一些,比如在判决金额后标明原判决金额xxx,提交补充说明后判决金额提升到了xxx,是否大家也会有些安慰?
其次是关于道歉形式的问题,我认为团队以及合作律所应该去复盘和讨论再遇到此类爱钻空子的人的时候应该如何更大力度地去争取道歉形式上的创新。
因为目前的结果可以看出法院对于补充说明文件中只支持了赔偿金额的提升,但没有支持道歉形式的创新,那这一块是否在下一次可以前置化去做。
另外,【若在法院判决执行层面无法做更大的力度处理,那是否可以加多提告平台数、加多告黑进展发布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