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一开始没怎么关注,热度比较高,就看了一下。主要有几个争议1,订婚后发生

代芹聊趣事 2025-03-26 01:46:41

订婚强奸案一开始没怎么关注,热度比较高,就看了一下。

主要有几个争议

1,订婚后发生关系能不能定强奸,会不会是女方仙人跳?想多要利益。

从法理来看,强奸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和订婚结婚,彩礼都没关系,当然情节可能有差异,会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从现有证据来看,是否构成强奸不好说。基本可以确定违背妇女意愿,电梯有拖拽,身上有一定伤痕。女方很快就报警了。仙人跳一般不会着急报警,警方介入就难谈钱了。

但是不能确定有没有发生关系。有证据表面男方口头承认发生关系,家属也一度认为是发生关系。但是又有证明女方身上未采集到DNA。所以有没有插入,目前看存疑。最终可能影响判强奸还是强奸未遂还是猥亵。无罪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已经有拖拽录像和伤痕,已经折腾那么久了,除非是百分百确定只能是无罪,否则沾边的法院也会判点。咱们最终看判决书就行了。

2,为什么争论这么大?

这本质就是性同意话语权的争夺。

男性的角度,相亲订婚,彩礼都给了,也没采集到DNA没有撕裂痕迹,定强奸没道理。所以不能同意疑罪从有,不能完全靠女性的口供来定罪。啥都听女方一面之词,男性会无所适从。所以有相当的人民群众不认可法院的判决,不认可检察院的认定。

而从法理的角度,一切前提都不关键,只看女方意愿和实际行为。女方意愿必须有所表达,不能一声不吭完全配合,事后说不同意。这男性不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而保护女性,男性必须管住自己,不能伤害女性。所以法律就是两头堵。

有拖拽有事后迅速报警,女方希望婚后再发生关系。法律保障女性有完全的性自主权,不被任何前提影响。

而没有DNA和没有膜的撕裂不能证否。那主要看的是证是的证据是不是充分。

咱们没有办法看到全部证据,就现在披露的来看,还无法证是。应该疑罪从无或者打回重侦。拖了这么久,估计也没啥新证据了。当然如果有那就要就事论事另说。现在看是不足以定罪,我感觉倾向于强奸未遂。

所以争议是可以理解的。

而更复杂的,在于把彩礼,相亲,房子加女方名,这些社会问题全部都加进来,那就复杂了。我们继续看。

彩礼能不能作为女方索取的权利?

从法理来说,新中国成立就废除了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所以三媒六聘等封禁制度早就一并废除了。婚姻法里面压根没有彩礼。

但是法律却有彩礼问题怎么判。这不是很矛盾吗?

就是很矛盾。因为民间为了平衡建立婚姻时,双方风险的不对等,而自发形成约定来保险。法律按合同的变种来对待。也就是不会判不成立,但也不能认同于买卖。就只能临时加了一些解释来指导。属于过度产物。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原则,是不会变的。

我现阶段不提倡取消彩礼,彩礼压根就不是制度没有取消不取消。我提倡一步步去调整。一刀切不解决问题,彩礼的存在是现实的需求套了一个传统的名词。关键是为什么有这样的需求?

因为女方不敢随随便便结婚。婚姻失败对女方的成本往往远大于男性。男性2婚不降低社会评价,而女性就可能降低。所以男性如果不拿出更多诚意,女方更大的风险就无法降低。另外还有生育的风险,生育对事业的影响等等。这就造成财产平分但风险不平分。什么时候女性生不生孩子对事业没影响,结婚离婚几次对风评和下一段感情没影响,什么时候就没这个需求了。

我希望中国女性不因为结婚离婚或者生育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可以自由大胆的嫁给对的人。现阶段的社会还做不到。就希望推动男女的权益都得到保护,兼顾公平。哪边越界,就要及时掰回去。维持在界限附近,互相照顾,适当倾斜弱势。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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