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装修作业掉落钢板砸死快递员,有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四川巴中发生一起高空装修作业掉落钢板砸死快递员的惨剧。这不仅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多的是因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就此次事故,我想发表以下个人观点: 1、装修作业,业主甲方是否找的是装修公司。如果是装修公司的话,装修公司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这样可以减轻一些业主的赔偿责任。如果业主找的是临时工的话,大概率业主也没有与临时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前提下,业主未尽到装修期间应尽的安全生产义务,业主与装修工人应该负同等的责任,最起码是4、6分。 2、装修是否涉及动火作业?如果涉及动火焊接钢板,那这两个装修工人是否持有焊工证呢?如果没有焊工证,那就是危险作业,罪加一等! 3、21楼作业属于高处作业,掉落钢板砸死快递员,显然高处作业防护措施不全。高处作业依然应该持证上岗,100%这两名装修工人没有高处作业证。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具备上岗资格,就开始冒险作业的事故,最终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最后估计业主也会锒铛入狱,新房没有住上,住进了班房!
装修让我明显感受到了信息茧房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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