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怪不容易的,除了身体机能以外,他们的自主性通常也被社会默认为应该减弱。 昨天看到一个新闻,家住广州的“80后”李女士有一个烦恼,去年,他爸和一位长期一起跳广场舞的阿姨结婚了,她就担心财产外流。她担心的还不是他爸的财产外流,担心的是自己的。 李女士名下有三套房产,一套是12年前去世的母亲遗留给她的,一套是父亲去年过户给她个人的,另一套是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她担心的是万一自己遭遇意外,父亲和老公孩子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个阿姨虽然没有直接继承权,但以后父亲如果比阿姨先去世,父亲继承的部分,这个阿姨就有得分。 为了切断了广场舞阿姨获得财产的可能性,她立了遗嘱,自己的两套房子给女儿,夫妻共同财产给老公。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她剥夺了父亲的继承权。 鼓掌。思路清晰,行为果断。但从父亲的角度想想也很没意思,活到六七十岁,好像不能为自己活。去年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估计那时和阿姨已经好上了,但完全没为自己考虑,有房子的男人总是会加分对吧。就这样,女儿还要再围堵一次。 女儿说“我也希望有个人可以照顾爸爸,但担心她是为了一些利益而出现。”这大概是很多儿女的真实想法:找个人照顾自己的爹妈,自己轻松点,但不能觊觎我家财产,给人家一点东西是万万不能。 年轻人找对象,父母不同意,嫌人家没钱,怕人家算计自家孩子,年轻人跟父母翻脸,斗争,社会评价都是积极的,属于为爱情而战,正义而浪漫。而老人家,哪怕身强力壮的只有六七十岁的父母,也只能净身结婚。儿女对父母的普遍态度是:你尽管去撩,但房子存款都给我们留下。 凭什么呢?老人家的财产就必须给儿女吗?儿女揭不开锅可以理解,父母都不忍心看孩子受苦,这已经有三套房的女儿,算计还这么缜密。就算你发生意外,父亲最多也就是继承三分之一,那之一本来不就是父亲过户给你的嘛。父亲去世,广场舞阿姨有继承权,如果父亲和阿姨一起很开心,相伴很多年,父亲不能给自己的伴侣留点东西? 父亲已经为女儿想很多了,对晚年伴侣的前景也很谨慎了,所以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万一过不下去,也不存在后患。 现在很多老年人为了少点事,不结婚,就伴伴,就怕儿女跳起来。 这类事背后的逻辑,其实是父母的财产能否用在自己身上,父母抵抗孩子的干涉一定是愚蠢而自私吗? 立遗嘱的时候,女儿一定认为自己是现代人吧,关系理得很清楚。但她不会思考父亲的权利。 年轻人经常跟父母说:我是独立的人,你们尊重过我吗?晚年的父母,可能也很想对儿女说这句话。
老人怪不容易的,除了身体机能以外,他们的自主性通常也被社会默认为应该减弱。 昨
莺莺的生活
2025-03-27 17: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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