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同订婚案来看, 主动权在女方,为什么?因为“违背意愿”说的简单,如果靠“意愿”就能定罪,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仅靠女方的说辞,得有相关证据,比如“被逼”的过程,“威胁”的过程,或者身体上的“痕迹”等等。否则仅凭两张嘴,那说啥都行,是吧? 谁主张谁举证,不知道女方提供了什么证据,似乎只有电话录音,南方的那个“嗯”真是把自己害惨了。 “嗯”这个字,意思实在是太多了。 也许是“嗯?”,但是录音体现不出问号? 也许只是习惯用语,“嗯”了一下。 也许就像英文中的“OK”,很多时候在对话中没有实际意义,不代表“同意”。 所以,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否则谈“恋爱”都是危险因素~太难了
1.法律是要求“疑罪从无”的;2.女方还是处女,这既遂的“强奸罪”是怎么判出来的;3.未取得对方同意的录音不作为“有效证据的”;4.一审团队明显基本上都是女性?这种案子明显带有法官团队主观臆断的极大可能性,全部安排女性是否合理?
用户10xxx05
法官:你嗯就是同意;不说话就是默认;反对就是狡辩;辩护就是寻衅滋事。[跪了]
反PUA 回复 04-19 23:44
这一拳起码得三百年功力,一拳能让人破防,两拳能让人半死,三拳送去见太奶[大哭][大哭][大哭]
核桃与土豆 回复 04-19 16:52
主播不让谈论的,谁谈就直接下播的,
用户10xxx06
莫须有罪名成立
小叶
5月2号强奸,5月3号还要男方在房产本上加名字,后期还在商讨结婚的事,有这样的强奸案吗。
暗夜星火 回复 04-19 18:22
就是想要半间房
用户10xxx52
女方如何证明,她在当时是不愿意的?这个违法意愿,那么主观,随时会变的东西既然是判定是否犯强奸罪依据,这样设定合理?
把你关在阳台外 回复 03-30 09:43
能不能证明意愿我不知道,但“受害者”还是处女的强奸案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可真是意愿办案不讲证据的[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天下为公 回复 04-17 01:21
刘强强在美国案子的检查官:通常这样的案子很难有确琢的证据,没有事实上的把握起诉会难以面对律师的强力反驳,也难以说服陪审团和法官做出有罪判决,制度决定疑罪从无,制度也决定难以翻案!
彬彬哥
女方 意愿没达到而已
进击的老王
恢复中国传统就不会有这些破事。立法明确已婚女性丧失对自己父母的财产的继承权,从财产关系上让女性完成同自己原生家庭的分割。让婚姻回归建立新家庭的本质,建立全新的财产关系。谁都会为自己的家庭着想,屁股坐的位置不一样了,女性自然也就只会向着夫家,大额彩礼等恶俗瞬间至少丧失一半生存土壤[并不简单]
狡兔三窟
维持原判,意料之中,本来就是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用户53xxx85
没有双方实际接触的证据,处女膜完好。视频显示,双方事先已情不自禁。还是判了强奸!也就是只要女方想告,什么也没干也判三年。对男性来说,太可怕了。
Leo
这是刑事案件,举证责任在检方,疑罪从无原则,没有证据的利益归于被告人-男方
用户10xxx97
男的撑死算强奸未遂,女的敲诈,法官判错案,
刘徳柱 回复 04-16 12:19
南京法官调过去了
蓝天 回复 04-07 18:48
摸一下就是猥亵罪了,证据确凿,流氓法官就没现在这么骑虎难下。处女膜未损的强奸罪,就和没有死人的杀人罪一样。
夏末
二审已经维持原判
本来就很简单很清楚的案件,这就是司法机关判错的案件,强奸案前提是发生性行为,甭管啥暴力威胁手段,只要没证据确定发生性行为就不能判强奸案,也不用管这人在公安机关审讯期说了啥签了啥,这都不是最准有效证据,
用户10xxx72
当取消流氓罪的时候,大家认为是法治的巨大胜利。然而,到了如今法制胜利了,扶人已经不再是征求被扶人需要帮助的意愿,而是要查看周围是否有摄像头记录,否则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如今的吃饭也不再是热热闹闹的聚会,而是要仔细观察是谁带的酒,谁劝的酒,谁点的酒,以便出现意外的时候成为证据。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回复 03-30 13:51
酒…你知道的太多了,哇哈哈哈
HPQ
不管最终结局怎么样,双输的局面已经注定,尤其是女方还没有工作,闹成这个样子基本别想嫁人了,至于找工作,就算被哪个企业接收了,也容易被同事孤立。
当期待变成无奈 回复 04-19 20:15
这个案子一出,在谈恋爱的情侣都已经在瑟瑟发抖了
Apollo 回复 04-19 19:02
抢着坐牢[得瑟]
胜利
什么叫违背意愿?房产本加名字高兴了同意,不加不高兴了就不同意。
AHW妹子
一看就是骗婚的,以后还有谁敢结婚?动不动就告强奸。
用户12xxx63
女权太重了
原点
严重警告:不愿坐牢者,请远离女人。
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
确实违背了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的意愿,说他违背妇女意愿是没错的。但她叫你去死,你违背不违背?
was理性评论
怎样的审判长,怎么坐上审判席位置,一没有正规,审判强奸,二,有什么强奸的理由,处女膜好好,能判决强奸吗,三,二审为什么女方不到场,
大海 回复 04-03 18:14
公正母院,全女法庭,值得信赖
用户12xxx72
最可恶的是二审想判缓 已经不是女方可恶的问题了是法院❕
日落大队长-日落
再制造一个证据就行了,很难吗?
深渊传说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结婚率立马成直线下降。嘿嘿
布丁
这个跟碰瓷一个道理,第一次处理不公然后又会有无数次
天天好心情
转账100元就变成嫖娼
hgo853j
有一句话叫信口雌黄。有些司法人员有没有资格坐在那里,连判案的基本标准都没有。
用户10xxx83
这就是女方的阴谋,还刻意录音
记忆依旧 往事随风
这样的判决对女的来说简直就是开辟了一条发财捷径啊。找个单身男人成为朋友,去他家玩借口累了借他床睡一觉,然后留下点东西,转头给自己衣服弄乱弄破,顺带烧点窗帘啥的,然后让男的掏钱,不然送他进去待几年,至于女的裤裆能不能检测到啥已经不重要了,就这一套就叫证据链完整,男的不破财就等着进去待几年吧[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老马哥
只要女人说“不要”,不管什么神态 什么语气 什么时候说出来,男人都得马上停下来,哪怕做到一半时,哪怕是即将出来时,否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是吗?[doge]
一观者
性侵案件非常难办,因为本来就是在感情基础上发生的关系,非常主观,没有客观衡量依据,一对男女刚发生过关系,可能下一秒女方因为什么原因甚至毫无原因的,不愿意继续了,女性情绪本来就是多变且速,日常生活中老夫老妻都难以准确判断,更何况年轻男女,男方还完全不知道呢,继续发生关系,或者说女方表现出拒绝,男方根本没听明白,没看懂,以为对方在欲擒故纵,这是有可能的,继续下去,女方处于面子或怕激怒对方就应付过去了,事后女方觉得对方没有尊重女性意愿,报警了… 女性本来就细腻敏感,有话还不喜欢直说,男性本来就粗枝大叶,很难理解女性的想法,这种情况下怎么算?
蓝天 回复 04-07 19:00
订婚都能强奸,你这发生性关系了百分百强奸。大同案错在没发生关系,就敢判强奸。
安甲
女权法让社会文明进步上百年,以后男人不敢相亲结婚,一点不如意女的让你吃牢饭,
事修而谤兴
出来!咩她满门就完了
大海 回复 04-03 18:13
这几年多了去了,我们福建就有个去年刚出来的,除了的确有上一模一样,女方全家四五口都快能说话了
*赞 训*
直接判双方有罪男的强奸女的敲诈
上官间铭 回复 04-19 20:02
我记得很多女人比男人需求还大,男的违背女的意愿是强奸,女的违背男的意愿是强奸吗?
用户16xxx39 回复 04-02 07:29
对,就是这样
45678
感谢咱们的法律又为我们上了一课。
ao
好似,丢男人的脸,生意做不成,还想生米煮成熟饭。这种眼光短浅的男人应该严判,以为拿下边以后就好过了。
Libby
主要是钱(房)没给到位,钱给够了就不是强奸,岂有此理!
今日的我
女方确确实诈骗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你吃饭了吗?嗯。你爱国吗?嗯。你现在捐百万吗?嗯。
用户10xxx06
时间订婚后,地点洞房,人物:未婚夫妻,事件,处女强奸案,反目焦点:未婚夫给的财物违背未婚妻的意愿,法官判定;违背妇女意愿强奸罪成立
仲达
主动权转移了,男方被关了700的多天了,即使罪名成立,也快刑满了。
用户10xxx86
后来披露出来的细节表示应该确实是有性强迫行为,但是强奸不强奸的,居然可以商量也是奇葩
ILNBA
女司机不讲武德啊
司机大老
偷情被抓到就叫强奸,一般是老女人的伎俩。本案中,订婚的双方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跟他进房间,狗不摆尾,谁能上?
was理性评论 回复 04-02 07:33
本来就没有理由审判强奸,那个男人向未婚妻强奸的,
用户10xxx23
“嗯”与“嗯?”在语音上是完全不同的,应该能够清晰的辨别。关键在于这段录音带有明显的诱导性,本能作为本案的主要证据,只能作为辅助加强证据。
偶米豆腐
男的努力赚钱!跟外国学生了孩子也不结婚!
前方高能
强抱不等于强暴
用户10xxx43
现在男的弱势群体了。古人其实有句话说的没错。无才便是德。
群芳
时代不同 妇女意愿不适合当下环境
林宇
你如果无罪,很多人就有罪,这是原罪
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
确实违背了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的资源,说他违背父母意愿是没错的。但她叫你去死,你违背不违背?
高美乐
为什么要录音,录音的目的是什么。这不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吗[鼓掌]
用户10xxx02
女的肯定会吸取这次的经验教训,以后不会犯这种错误了!
安静的咸鸭蛋 回复 04-16 14:54
那是一定的。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吾奸不吹
如果一个女人强行要和我发生性关系,我为了避免变成强奸犯强烈反抗,发生肢体接触造成女方四肢挫伤扭伤,后来告我强奸咋办?如果一个女人未婚先孕还被抛弃要跳桥我去强抱下来,发生肢体接触造成女方四肢挫伤扭伤,女的看我是高富帅要和我结婚,现在法庭法官问我:你是不是强bao女方,只能回答是否。我该怎么回答。请大家相信现实中比想象更扯淡
不再乎
这是没有实证的推断定罪
用户72xxx75
自由心证,孔子诛少正卯,玩的挺溜
资深杠精
赵高表示这就是马。[捂脸哭]
微笑
对啊,女方到底有什么铁证呢
山在云中笑
“嗯”习惯用语,表示你说吧,我听着呐。关键是女方说完了,男方在说什么?不可能通话就此为止,男方一定会对她说的两个问题,进行答复。把后面的录音都放出来,谁是谁非就会一目了然。
用户11xxx08
一句话,带好照相机。
祥的
我支持男方,实在冤枉
用户11xxx44
强抱变成强暴
用户10xxx55 回复 04-11 10:26
普通话两个字、确实是同音。
用户15xxx02
录音不就是先计划好的。平时谁录音呢
悟读
所谓的意愿就是莫须有的罪名。
薄荷绿
二审都定了,还在这混淆视听?强奸罪不是看膜完不完整,说白了,就是一个头进去,只要进一点,就算。
用户10xxx21 回复 04-19 15:29
问题是只有接触了就应该有 DNA 啊
用户70xxx17
有没可能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除非男方实施极度暴力或者威胁生命安全才有可能进得去?一个成年女性在有能力激烈反抗的情况下,男人基本没办法行事的。
用户12xxx82
这事没完
莫卓
都说女人是善变的动物,她的意愿随时变,男同志们小心吧。
林笑笑
我觉得法律应该尊重客观事实而不是什么主观意愿,那是什么玩意啊!
用户78xxx55
跟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女人基本上都是说,你不要,不要这样,你是上还是不上?上难道违背女人意愿了?
蓝天 回复 03-30 17:49
不管你上不上,不管你扒了谁的裤子,妥妥的犯法。
用户10xxx70
在已经订婚论嫁的男女之间,不存在“强奸未遂”之说。如果已经进入,可以算是强奸,如果没有进入,就不是强奸。
榜一大哥
[狗头]我只看过一个文章,也就听说过一个词《撤销性同意》
陈武民
那个几个“嗯”只是男方当时嗓子不舒服 刚好女方说完话他就嗯了几下清嗓子 或者男方有咽喉炎 刚刚那个时间卡的准
小草
只要这案定强奸,末来男人跟女人在一起,只要女人中途不满足,或后悔,女人一告,男人就死定了
公众号邮箱
最近很多帖子出来洗地,不管怎么洗!!订婚、婚内通过性同意撤销权去告男方入狱,获取赔偿、离婚分割财产已经是女性快速合法实现财富自由的方式了!!堪比贩毒
用户18xxx77
0 知识点,违背妇女意愿等于强奸罪!还真是,想都不可以,想都有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这句话让人,不敢有热血!他打你你为什么还手,这句话让人,不敢有尊严!你为什么追小偷,这句话让人,不敢有自我!真恐怖阿!事后是处女,闹大退彩礼,威胁房产证加名就不告,不加就告还告赢了!
阿伟
确实是男方问题。几百块解决的问题,花个几十万,不结婚哪有这么多事!
心斋
今后都只能是无性婚姻。
白菜
意愿就是有我说没有你说,,我高兴就是男欢女爱,,不高兴就,,你就是违背了我的意思
用户10xxx89
这个嗯,答的是强抱,你们非要理解成强暴。
城梓树
近年来以婚姻骗钱的事屡屡发生,法律应该维护公平公正了。
用户10xxx66
旧社会打官司有钱人靠行贿,如今都新社会了,这种事一般情况下应该不多了吧。
张启锋
羡慕,你看我,就遇不到这事,就这么骄傲,5090耍起。
用户10xxx56
那这样的话,耳朵不好使的人不知道多少罪了,因为听不清楚只能用嗯来表示你没对着牛说话,这嗯一下也能定罪
浮游生物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规则,可别乱套用哦。
晴空下着雨
收彩礼就是收钱了,收钱发生两性关系等同于买淫
蓝天 回复 04-07 18:57
彩礼≠嫖资,嫖资是要没收的。收彩礼理论上祘长期嫖娼(包养),长嫖不犯法,女方毁约要退钱的。
椰子汁
你们有岳飞哈哈气大吗?莫须有就行
238244
强抱,跟强暴同音,彩礼收了,定亲请客名义上是夫妻了,亲热一下,把丈夫送进牢,是什么意思
窗外不归的雲
看了好多评论,普通人还是不懂法律的占绝大多数……
初见 回复 04-18 07:45
没到你头上 想当然
记忆依旧 往事随风
事实是男的的确违背了妇女意愿,女方要求在房产上加名,男的不同意难道不算违背妇女意愿,判三年级有点少了,应该判死刑啊[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4xxx30
这个判决结果再结合现在的法律,女方婚内出轨和生子,无罪,男方只能道德谴责,而男方必须提前得到并保留女方同意的证据,否则就有可能面临女方的诉讼,毕竟意愿这东西女方想怎么说都可以,男方是拿不出任何证据能证明的。
用户68xxx03
一堆垃圾
用户10xxx69
酒托婚托,大家了解下,戏演不下去了,告你违背你也无解!
用户10xxx52
很明显,有一股力量已经把性同意这个算是道德层面,个人修养,两性之间感情和沟通的问题,完全当成了一个法条,而且还是唯一判定婚姻,恋爱中中男女矛盾的标准,什么意思呢,在我们普通人看来,性同意只是一个人的性格,道德,修养,或者是沟通技巧问题,但是有人却把性同意写成了一个铁定的法条,夫妻冲突,恋人冲突,只要女方愿意,都可以使用性同意条款把男方送进牢里吃牢饭。 也就是说,在性同意成为法条之时,每个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 单纯从法律层面上讲,性同意纯属个人主观判断,是口供,但凭口供是无法给一个人定罪的,因为还有物证,如果口供就可以定罪,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罪犯,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人送进牢房。 在现在的强奸案的实践中,因为性同意已经成为法条,物证已经事实上被抛弃,所以每个男人都事实上成为了潜在的强奸犯,比如说订婚强奸犯,几乎就没有采用物证,所谓的物证都是只能证明二人有个撕扯,而不能证明男人有强奸的物证。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恋人之间,磕磕碰碰,吵架拌嘴是难免的事,但是因为性同意的存在,就让每个男人感受到了婚姻,恋爱是一个陷阱,让每个男人都会惶惶不可终日,两情相悦,相夫教子已经不可能!
用户10xxx21 回复 04-19 15:35
假如偷情的或者一夜情的双方很激动扯了衣服或者有点小磕伤 刮伤之类的 事后被人发现偷情这是事了 女方为了自己告男方强奸这不是没解了吗?反正干事的时候只有单独 2 人在 女方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这谁能说清楚?
很愿意和你们在一起
女方都不出庭。
椰子汁
先判刑后审案都可以
青天揽月
女方说男方动手违背了她的意愿,男方是不是可以说女方伸手要彩礼也违背了他的意愿
乱室佳人刘翠花
六子到底吃了几碗粉
立冬
你去辩护吧!别在这马后炮
用户14xxx30
这个判决结果再结合现在的法律,女方婚内出轨和出轨生子,没有违背女方意愿,只能算过错方,不违法,男方只能道德谴责,而男方必须提前得到并保留女方同意的证据,否则就有可能面临女方的诉讼,毕竟意愿这东西女方想怎么说都可以,男方是拿不出任何证据能证明的。就目前的社会,女方有太多操作空间为自己争取利益,不同意就可以算计男方,有心算无心,男方将如何应对?
风飘叶落
陈清泉院长的含金量还在继续上升
风侠
小两口之间还有奸污一说🤣🤣🤣,顶多男方故意伤害吧!要么就是女方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