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男子长期被妻子数落责骂,为躲清净,他搬进地下室,还是没能躲避妻子的数落

吉祥说说社会 2025-03-29 23:58:31

江西宜春,男子长期被妻子数落责骂,为躲清净,他搬进地下室,还是没能躲避妻子的数落。无奈之下,男子翻墙住进邻居家,10天后,邻居回家发现有人居住的痕迹,但钻戒、项链等贵重物品都在。经过民警调查,男子只拿了37元买烟,但还是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下半年,男子况某实在受不了妻子的责骂和数落,为了家庭的稳定和谐,况某选择了退让,搬进了地下室。

况某和他的妻子的婚姻,并不像外界所见的那般和谐,妻子性格泼辣,心里稍微有点不顺心就对况某大发脾气。

一方面况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另一方面为了家庭稳定,况某面对妻子的指责,往往选择沉默忍受。

然而,他的退让并没有换来家庭和谐,反而让妻子更加变本加厉,他俨然成为了妻子的出气筒。

况某实在难以忍受妻子的数落,他选择搬进阴冷潮湿的地下室来躲避这份喧嚣,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一丝清净。

地下室的光线昏暗,空气里味道也不太好闻,但况某觉得,只要能避开妻子的责骂,这些都不算什么。

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妻子的声音还是像幽灵一般穿透墙壁,时不时飘进况某的耳朵里,他对此实在有些无奈。

2024年底,况某注意到,隔壁邻居家长期无人居住,他似乎看到了清净的希望。

当天晚上,趁着夜色,况某悄悄翻墙进入了邻居家。

屋内陈设简单,但米、肉等生活必需品一应俱全,这让况某更加坚定了躲避妻子的决心。

于是,况某便偷偷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整整10天。

不料,好景不长,房子的主人梁某突然回来了。

梁某一进门,就发现家中有被人动过的痕迹。他心中一惊,意识到家里应该是进了贼,立即报警求助。

民警通过勘察现场,发现梁某家确实有人居住过,但钻戒、项链等贵重物品都在,一样没丢,只少了几十元零钱。

很快,民警最终锁定了况某。

况某在逃离邻居家后,又住进了另一户居民的地下室里,但没想到民警很快就找到了他。

原来,况某是实在受不了妻子的责骂,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在邻居家居住的期间,他只拿了37元去买烟,其他的东西都没有动过。

然而,尽管况某的行为出于无奈,但民警还是立案侦查,并对他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从法律角度来看,况某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1、况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况某未经邻居梁某的同意,擅自翻墙进入其住宅并居住长达10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虽然是为了躲避妻子的责骂而采取此举,但这并不能成为况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合法理由。

2、况某还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罪比较特殊,不仅与涉案金额有关,还和情节有关。

况某虽然只拿了37元买烟,盗窃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况某未经梁某同意,擅自进入其住宅并拿走财物,有入户盗窃的情节。

因此,况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只不过,况某盗窃数额较小,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

3、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窃罪。

尽管其盗窃金额较小,且出于无奈之举,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

目前,检察机关认定况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正在准备提起公诉。

况某的遭遇告诫我们,在面对家庭矛盾时,我们应该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式,而不是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来逃避问题。(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潇湘晨报—2025.3.29—男子不堪妻子责骂翻墙进入邻居家,10天后被发现钻石项链都没拿,偷了37元买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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