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娃子买了个二手车,卖家给他说车子没得啥子重大事故损伤,也没得大的改装。哪

博仑有意思 2025-03-30 21:34:02

北京,男娃子买了个二手车,卖家给他说车子没得啥子重大事故损伤,也没得大的改装。哪晓得男娃子买回去后,开车的时候发现车子抖得凶哦。仔细一查,才晓得遭买到个全损事故车。他心头想,卖家肯定是故意把车子真实情况瞒到起噻,这不是欺诈是啥子嘛。他就喊卖家把合同取消掉,要卖家退他55万购车款,另外再赔他三倍的价钱,总共要索赔165万多块钱。最后法院判下来,判决结果硬是让人心头舒坦得很噻! 3月25号,据小央视频报道,一男娃儿花了55万买了个全损事故车,喊4S店赔他三倍钱。 听讲啊,金先生在一家汽车品牌的4S店头看中了一辆二手车。销售人员给他介绍说车子才跑了7100公里,还比较新。 而品牌汽车也说,他们卖的二手车没得啥子重大事故,也没得啥子大改装,是通过了官方认证,110项标准检测都过了的。 金先生在展厅头和车子上面都看到有“官方认证二手车”的标识。他寻思嘛,4S店既然敢这么承诺,说没得重大事故、没得大改装,那这个车应该还是可以放心买噻,店家总不可能自己砸招牌噻。 虽说二手车价格都快跟新车差不多了,但是金先生看到自己喜欢的新车款式要预定,等提车还得好长时间,他想到卖家应该不会乱来,最后就决定买这台车。 他跟4S店签了购车合同,付了551500块购车款。 刚提到车没好久,金先生感觉不对劲了,这车子开起老是抖,但是又不晓得是啥子原因。 他把车子送去检修了哈子,维修师傅告诉他:“这个车子之前肯定遭大修过!” 金先生当时懵圈了,卖家分明说的是没得啥子事故的车,啷个可能遭大修过嘛。 后来经过检测和调查,金先生才晓得,原来这车子在他买车半年前出过重大事故。那个时候车子跟另外个车子撞得凶哦,撞得B柱整个报废,波及到A柱了,车子定损定成全损车,修理费用都花了27万多。 全损车就是车子在事故里遭得凶惨咯,要修就得花好多钱,修起都划不来,或者根本上就修不好咯,没得啥子价值了噻。 金先生气惨咯,4S店明明保证说他买的这个车子没得事故,他还出了这么高的价。结果对方卖给他的是个全损车,完全是货不对版嘛。 但是卖家却说他们从来没说过卖的是官方认证二手车噻,他们车子也检测过,没看到车子有事故痕迹,也没办法跟他讲噻。说车子是高价收来的,没得欺诈的本意哟。 金先生不认账哦,他说车子出事才6个月,你们4S店就卖给我了,肯定是故意隐瞒真情噻,他要4S店给他一个说法。 沟通了半天也没得结果,他一气之下就直接到法院告了这个店家,喊4S店撤销合同,还要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明文规定:消费者有晓得自己买的东西或者接受的服务是啥子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也说了:消费者有自己随便选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噻。 你看嘛,店家卖车的时候说车子经过他们专业检测,没得啥重大事故,结果这个车子明明是全损车噻,说明店家卖车的时候是有意隐瞒真情噻。 金先生就认为店家没给他说实话,是在欺诈,他要店家赔他的损失噻。要是店家当时给他讲清楚车子是全损车,他肯定不会买噻。他在被欺诈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所以他要求撤销合同,喊4S店退钱还要赔三倍。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14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卖车给买家之前,应该把车子检测了、整备了噻。 法院看起哈,卖家作为正规的汽车销售公司,有责任搞清楚车子的情况哦,包括车况啊、性能啊,更要核实车子是不是出过啥重大事故,这些信息要如实告诉消费者噻。 就这个案子,这个4S店在展厅里头和宣传网站上都宣称自己卖的二手车没得啥子损伤,没搞过啥大改装,还说自己能分得清楚车子是不是重大事故车,有没有改装过。结果卖车的时候,不跟金先生说车子是全损车,是存心要隐瞒噻,这就是欺诈噻,金先生当然有权喊4S店撤销合同,还要退他购车款噻。 再加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又说了:经营者要是欺诈消费者,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损失,并且赔的钱是你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 一审法院认定这4S店是欺诈行为,就判了撤销双方合同,4S店要把551500元购车款退给金先生,还要赔三倍的钱,也就是1654500元噻。 4S店不服气,喊冤枉,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了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也说了:经营者跟消费者做交易,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噻。 店家要做生意做得长久嘛,还是要诚信噻,搞这些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故意隐瞒的套路,迟早要遭报应噻 。 对于此事,大家啷个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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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卢先生

卢先生

1
2025-03-30 22:18

官方认证,哪个官方???110项检测咋过的,谁认可盖章允许过的,真牛逼👍

博仑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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