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的时候,我在四川一个中院的刑庭当书记员,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送到高院去复核的S刑案子。
那案子可把我吓得不轻,心里头震撼得很,好几天都睡不着觉。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男的和女的谈恋爱,后来分手分不成,男的就起了报复心。
那女的和她妈一起在加油站打工,住的是员工宿舍。那男的竟然翻墙进去,先把女方她妈给强J了,然后又给S了。
接着,他又找到女方的房间,把女方和她室友也都给S了。
我看那卷宗的时候,差点儿没吐出来,心里头那个难受啊。
那时候我就深深地感觉到了,干这行得面对的人性之恶,实在是太大了。
我一度都有点坚持不下去了。
最后,那案子还是核准了S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