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花55万多,提了辆里程7100多公里的二手车,可男子总感觉开车时有异常

小美美说社会 2025-04-01 20:44:45

北京,男子花55万多,提了辆里程7100多公里的二手车,可男子总感觉开车时有异常抖动,他连忙送去检测,结果却让他傻眼,这车竟然发生过重大事故!男子气炸了,要求销售公司退一赔三,可对方却不退也不赔,说这车是从别人那高价收的,他们并不知道发生过重大事故。男子只好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让网友直呼给力!

根据光明网3月31日报道,金先生前阵子想买辆车,经过一番挑选和比较,他最终决定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二手汽车。

金先生看这家公司是该品牌汽车的官方特约经销商,觉得在这里买车肯定靠谱,也没多考虑,就签了合同。

最后,金先生花55万多,拿下了这辆行驶里程仅7100多公里的二手车。

这车看上去崭新如初,跟新车没啥区别,这让金先生更加爱不释手,满心欢喜地开回了家。

然而,好景不长,金先生很快就发现这辆车有点不对劲,因为有时他一开车,车就会出现异常抖动的情况,这让他心里很是不安。

金先生开始怀疑,这辆车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他决定把车送去检测一下。

谁知,这一检测,结果让金先生大吃一惊。原来,这辆车曾经竟发生过重大事故!

这把金先生气坏了,亏你是官方特约经销商呢,竟然敢把这种车卖给客人,这不是坑人呢吗!

金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他立马找到了汽车销售公司要说法。

谁知,汽车销售公司对此却矢口否认,说他们在销售这辆车时,压根不知道它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

金先生可不信这套说辞,开什么玩笑,你卖车却不了解车的情况,咋可能呢?

他觉得销售公司就是死鸭子嘴硬,他们明明什么都知道,但为了赚钱,昧着良心故意把这种问题车卖给客人,这才让他中了招。

金先生看对方这态度,也懒得再和他们浪费口舌。

他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于是,他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车辆,并给他3倍赔偿。

那么,金先生能够胜诉,顺利拿到3倍赔偿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汽车销售公司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向金先生提供所售车辆的真实信息。

如果他们隐瞒了车辆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这件事属实,那就侵犯了金先生的知情权。在这种情况下,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那金先生有权要求汽车销售公司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且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他购买车辆价款的三倍。

所以,金先生完全有理由依据上述法条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还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

他的诉求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只要他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他就有很大的可能胜诉。

法庭上,金先生拿出了一些他收集的证据。他提出,销售公司在官网上,明确写着他们销售的二手车无重大损伤,无重大改装,且通过了110项标准检测。

金先生认为,作为官方特约经销商,汽车销售公司有义务确保所销售的车辆符合宣传的标准和要求。

然而,他们却隐瞒了车辆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这明显构成了欺诈行为。

对此,销售公司却说,这车也是他们从别人手里高价收过来的,他们真不知道车发生过重大事故,不然也不会往出卖。

金先生听完笑了,说就算你们从别人那收来的,到手难道不进行全面检测吗?怎么可能这么大的问题都没发现?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欺诈。因此,法院判决销售公司应该退还金先生购车款55万余元,并支付3倍赔偿金1654500元。

然而,汽车销售公司并不服气,他们认为自己并不知道车辆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因此不应该承担如此重的责任。于是,他们提起了上诉。

在二审法院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有责任对所销售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了解。

然而,他们却隐瞒了车辆的重要信息,导致金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辆存在重大隐患的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属实。

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金先生也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有人说,我不太理解,能花55万买车的人,应该也不差钱,怎么会喜欢二手车呢?

不过,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谨慎小心,选择正规的渠道和商家呀!

对于金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

0 阅读:4
小美美说社会

小美美说社会

你我都有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