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最难过的就是山东入室抢婴案的被告律师,他因为微笑这件事出名了,马上会遭到全国人民的嘲笑,他一定非常后悔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应该忍住微笑,以保住自己的职业生涯。 想不明白这是作为一名律师该有的职业修养吗?当一个孩子的母亲在讲述孩子被抢以后,自己这么多年的痛苦时,他竟然还能笑出来,真不明白他那自以为是的优越感从哪里来的?难道这位被告律师没有父母也没有孩子,体会不到失去亲人的痛有多深?难道他就不怕受到内心的谴责吗?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都会很同情感到心痛,更何况做为一名律师呢,大家觉得面对一个母亲在讲述找不到孩子的痛苦时这个律师露出微笑的行为对吗?
“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山东肥城,4名歹徒入室抢婴,孩子爷爷含恨去世!万万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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