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起诉博主两个小段#之前有多让人同情,现在有多让人不齿。
胖东来宣布,起诉红内裤事件博主,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今年春节,一女子哭诉在胖东来购买的红内裤掉色,导致自己过敏;投诉胖东来,胖东来给500元举报有奖,被认为是打发叫法子;造成普遍影响。
事后,胖东来给出53页的调查,产品没问题,涉事博主拥有大量粉丝,在不能证明产品问题导致过敏的情况下,大肆炒作,给胖东来造成损失,决定追责不低于100万元。
我说三点:
第一,网友叫她裤头姐,这个叫法形象但不雅;也有叫她过敏姐,说她尝尝过敏,一语中的。而一开始大家是普遍同情,到现在是极度厌恶,这就是提醒:网友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
看这位什么姐,说自己不是职业打假人等,也进行了报警,或许会有个结果;但胖东来向她追责不低于100万元,现在看,肯定要有结果。
第二,这位姐,博关注呢,是一脚踢在了钢板上。胖东来是脾气好,流量大,关注高;但不代表,就可以被任意抹黑。
500元奖励,只是举报有奖规定;但举报内容,事实还是污蔑,那另外一说。
面对投诉,胖东来先下架、再检测,而且三家机构检测,最终确定产品没问题。正像于东来所说,追责是提醒,作为自媒体从业者,要有核实义务。
100万元,下架停工损失,品牌损失,商誉损失,可能还是轻的。
第三,胖东来还宣布追责一个叫宋清辉的经济学家,称其通过账号说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认为对公司品牌形象贬损,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不知道法院会怎么认定,这是商誉侵权,还是言论自由,估计也会有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