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副校长“安排”残疾儿子进校文印室工作,结果副校长一退休,工作16年的儿

岁月如歌往事 2025-04-08 14:25:00

江苏淮安,副校长“安排”残疾儿子进校文印室工作,结果副校长一退休,工作16年的儿子就遭辞退!学校:其父是副校长,属于照顾性质,没签合同!而法院的两次判决截然不同,引发热议! 事情得从 2006 年说起。小陈患有小儿麻痹症,双腿无法行走,日常出行全靠轮椅。但他双手灵活,对电脑操作十分熟练。当时,小陈的父亲老陈是当地某乡镇小学的副校长,母亲也是该校教师。 学校文印室正好缺人手,经县残联协调,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学校班子成员全体同意后,小陈获得了这份工作,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考虑到小陈行动不便,学校允许他居家办公。就这样,小陈开启了长达 16 年的文印工作生涯。 在这 16 年里,学校并未与小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也是每年不定期打到他账户上。不过,小陈和其他职工一样,享受着年关福利、困难职工补助等,2019 年起,学校还为他缴纳社保直至被辞退。 小陈工作十分认真负责,他居家完成学校资料的打印等任务,之后由父亲老陈带到学校。虽说没有坐班,但他的工作成果从未出过差错,得到了历任校领导的认可。 然而,平静在 2022 年被打破。随着老陈和妻子相继退休,新领导上任不久,便以 “小陈身有残疾,其父是副校长,工作属于照顾性质,父母退休后照顾理应结束” 为由,将小陈辞退,还停缴了社保。 小陈觉得委屈,自己 16 年来尽心尽力工作,完全胜任这份工作,不应该被解聘。他认为整个工作过程不存在造假顶替等不正当行为,于是起诉了学校,要求赔偿 6 万元损失。可一审时,小陈败诉了。但他没放弃,继续提起上诉。 好在二审迎来了反转。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小陈没签合同,但他的工作是学校日常的一部分,工资社保齐全,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 不过,2022 年父母退休后,小陈搬到市区且未返岗,所以劳动关系截止到 2022 年 2 月。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定学校支付小陈 6 万元损失。 此判决一出,引发网友热议。有人称赞老陈廉洁奉公,16 年都没给儿子转正;有人指责新校长卸磨杀驴;也有人为小陈鸣不平,觉得残疾人靠劳动吃饭,不应被轻易辞退。小陈表示理解学校难处,也希望社会能理解残疾人,给他们公平的就业机会。 这起事件,既暴露了特殊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的短板,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希望以后,特殊劳动者能得到更多尊重,平等就业不再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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