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女子带孩子出门发现轮胎气被人放了,调取监控才发现是自己的老公所为。她后背发凉,感叹道:“虎毒还不食子,他为什么不考虑自己孩子呢?”
据《法直播》4月9日报道,女子当天打算带孩子出门。随后,她收拾好孩子的东西,牵着孩子的小手一起下楼,路上还和孩子有说有笑地谈论着,计划着到目的地后要怎样玩耍。
到了停车处,女子贴心地给孩子开门,而正是这个举动挽救了她和孩子的生命。因为她发现后轮的汽车总感觉怪怪的,虽然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对,还是仔细查看了一番。
这一看不得了,后面两个轮胎都没气了。女子仔细端详轮胎外观,并没有被钉子扎到的痕迹,于是报了警。她担心有人恶意害自己,所以寻求民警的帮助。
民警到来后,赶紧调取监控,发现确实在几个小时前,有人围着她的车子做小动作。这个人是个男士,民警便询问女子是否认识此人,是否有过节。
女子睁大眼睛一看,这不是自己老公吗?她十分震惊:他为什么要放自家车子的气?他想干什么?他想害自己吗?可当天是要带孩子一起出去的,他也知道这点呀!
大家听到女子说是自己老公都傻眼了,面面相觑。最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女子自己也难以接受——这可是自己的老公,自己的枕边人,他为什么要如此狠心害自己和孩子呢?
此时,女子沉默了,坐在凳子上发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老公会对自己如此之狠。过了一会儿,她喃喃说道:“虎毒还不食子,他为什么不顾及自己的孩子呢?”想想后背就一阵寒意袭来。
大家见状,先安抚着女子,生怕她情绪激动,随后询问她和老公的关系如何。
女子最开始沉默不语,因为她不知道从何说起:是从和老公谈恋爱时的惺惺相惜,还是婚后两人的互看相厌,又或是到最后对方算计自己呢?
她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不敢去回顾和老公的点点滴滴。但为了查清楚女子老公的动机,民警必须了解情况。
最后,女子喃喃说道,从结婚以来,老公一家人就开始算计自己,各方面都在算计,现在想想真是心寒。
目前,对女子老公是否采取刑事处罚尚未公布。不过,网友们已经炸开了锅,纷纷声讨女子的老公。
有人说:“这样做必须得判刑,要不然女子和孩子什么时候小命都不保,必须要保证她和孩子的安全。不让老公受到处罚,天理不容!”
也有人说:“赶紧离婚吧,这样的人离得越远越好。接下来的日子,把自己和孩子过好,比啥都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老公放自家车胎气的行为违法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车胎属于车辆的一部分,是女子的私人财物,老公故意放气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从这个角度讲,其行为违法。
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比如放气程度很轻,对车辆使用几乎无影响,也有可能不被认定为违法,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
2、若这种行为导致女子和孩子出行发生事故,老公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如果老公放气时明知女子会带孩子驾车出行,且预见到车胎没气行驶可能发生事故,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他可能涉嫌不同罪名。
若他希望或放任女子和孩子重伤、死亡结果发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或既遂,视结果而定)或故意伤害罪(重伤或轻伤,视结果而定);若其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比如若导致车辆在道路上失控,危及其他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就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