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猥亵事件男子公司称其被开除热点解读 讨论个问题:这种情况单位开除的决定是否合法?
现在看这人虽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实际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比坐牢还要大,工作丢了、如果老婆再离婚,身边人都知道他是啥人,后半辈子不知道他怎么过。从个人情感上讲,我只想说活该。但从法律角度确实有一个问题值得分析:如果他以单位违法开除为由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最终法律上支持谁呢?
律师说法 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情形中,仅包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作为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这是一个基本事实。
从以往的一些案件和判决逻辑来看,员工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单位作为开除决定,员工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司法上的处理结果并不统一。
有认为单位不能因作出开除决定的,也有支持单位开除的。
支持单位开除的,有些引用的是行政拘留期间不上班属于旷工情形,并因此触发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但也有过判决认为,员工被拘留属于本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能认为属于正常理解的旷工,不支持因此开除。
除了用旷工的理由开除外,还有类似一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违法或失德事件,单位以严重违反单位声誉等理由开除,且得到法律支持的。但用这个理由开除,实际上就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随机性了,同样的违法行为或失德行为,如果没被公开曝光,即使单位知情,也不会或不能引用这个理由开除,但一旦曝光尤其是形成热点,则可能触发开除的结果。
以上纯粹是技术分析,实际上一旦有了舆论关注,很多单位即使冒着违法开除的风险,也会坚持开除切割。而被开除的人也未必有脸真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