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女子去空置了4年的新房打扫卫生,却发现房门怎么都打不开了,报警后,才发

小记聊社会 2025-04-13 21:58:00

呼和浩特,女子去空置了4年的新房打扫卫生,却发现房门怎么都打不开了,报警后,才发现自己的房子里住了人,对方说自己是租客,有人把房子租给了他。女子傻眼,自己家的新房从未租给任何人,并且自己家的酒水、茶叶和一些家具都不见了,这些损失加起来有四五万。联系租客口中的房东后,对方说出的真相,让女子傻眼了。

2025年3月16日,刘女士去自己家闲置的新房打扫卫生,这套房子装修好后,放置了3、4年,因为工作等原因,他们并未搬过去居住,只是偶尔过来打扫卫生,或者临时住上那么一两天。

可当刘女士站在房门前,输入密码时,却发现房门怎么都打不开了,她以为自己太长时间没有过来,记错了密码,赶紧打电话给自己丈夫,让他把新房密码告诉她。

丈夫在电话中告知她房门密码后,她又试了好几次,可房门还是打不开。无奈之下,刘女士联系了物业。

物业的大姐过来后,问刘女士是不是换了门锁,他们之间看到的门锁好像跟现在的不一样,刘女士这才反应过来。

因为楼层低,刘女士又从窗户往屋里看,发现屋里添了冰箱和电视机,她有些傻眼了:难道房子里有人居住?

自己家之前虽然添置了家具,但是因为没有在这边住,电视、冰箱这些家电都是没有买的。

刘女士越想越觉得事情不对劲,果断报了警。在警方的介入下,刘女士终于见到了住在房子里的那个人。

对方告知刘女士,自己是租客,这套房子是4个月前,自己从一个姓齐的房东那里租过来的。

在派出所里,刘女士见到了齐某,齐某却说这套房子本来就是他的,他把房子租给别人,不可以吗?

刘女士一听,以为这套房子一房两卖了,可她感觉还是不对,这套房子自己买了好几年了,手续齐全,不可能再卖给别人的。

双方查看房产证后,齐某提供的却是另外一套房子的信息,并且房产证上也不是他的名字。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刘女士的,她质问齐某是怎么进的屋,齐某表示自己把门锁打烂后进的房子。

齐某给出的解释是4个月前,自己走错了家门,发现开不了锁,就把锁给砸了,然后把房子出租了出去,直到刘女士来打扫卫生,才发现自己弄错了房子。

刘女士傻眼:你进屋后,难道就没有发现情况不对吗?房子里的东西、装修风格难道看不出来吗?

在刘女士看来,就算齐某走错门,但是看清楚房子里的东西和装修风格后,也应当知道这不是他家的,他怎么能这么明目张胆地撬锁、换锁,还把房子给租了出去。

并且更让她气愤的是,对方还把刘女士房子里珍藏的十几瓶酒水、四罐名贵的茶叶,和一些家具拿走了,总共损失大概是4、5万元,她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了入室盗窃。

目前这个案件还在侦办中。

1、未经他人允许,私自进入他人房间,拿走他人物品,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或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如果齐某明知道自己走错房间,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拿走刘女士家的酒水、茶叶和家具,并将房屋出租,那么可能会构成盗窃罪。

刘女士家的这些物品损失在4、5万元,对应的是数额巨大情形,面临的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2、如果齐某是真的走错家门,弄错房子,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刘女士的损失。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刘女士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齐某对房屋没有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虽然齐某解释,他误以为刘女士家的房子是自己家,这才撬掉门锁,将房屋出租,但是这种情况侵害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女士可以要求租客从自己的房子里搬走,返还房屋,并要求齐某赔偿房租、房屋内丢失物品等的损失。 如果侵占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还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面临刑事处罚。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齐某进入刘女士的房屋都是不合适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源:内蒙古晨报 2025年4月13日

0 阅读:1
小记聊社会

小记聊社会

聊一聊社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