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52岁大哥,离异5年,他交了一笔钱去相亲,他要求女方有房,不能超过40岁,

代码诗人 2025-04-15 08:53:09

杭州,52岁大哥,离异5年,他交了一笔钱去相亲,他要求女方有房,不能超过40岁,还要身高1米6左右,可他见了5个女子,都要求他有房,大哥很生气,便要求婚介中心退7000元。婚介中心表示:你又要黄花大闺女,又要有房,现在服务人数都已经满了,怎么退钱? 据1818黄金眼,4月14日的报道。余大哥已经离异5年了,女儿又归女方抚养,现在他都已经52岁了,他非常着急,想重组家庭。 可是他身边没有一个合适的女子,可以和他交往,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到婚介中心,红娘跟他说,他们会根据余大哥的具体情况,匹配条件合适的女子,她不会让余大哥失望的。 余大哥听了很开心,这下省事了,只要交钱,就可以找到合适的媳妇,他马上交了一笔钱。 他的要求是,他要找一个不到40岁的女子,因为他还想再要个孩子,如果超过40岁,就成高龄产妇了,生孩子就成问题了。 他还要求女子有房,因为他没有房,如果要他买房,压力太大了。 他还要合眼缘,他要求的是1米6左右的女子,毕竟太矮的女子他看不上。 当然他还有一个条件没有说明白,那就是,女子最好是没有生过孩子的,没有结过婚的更好。 他把条件跟红娘说了之后,他就静等好消息。 很快红娘就给他介绍女子了,可是第1个女子就要求他买房,余大哥见了很不满意,马上要求她介绍第2个,结果第2个也要求他买房,余大哥有点生气了。 红娘又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子,余大哥看着女子还挺有眼缘的,也没有40岁,就想和她交往,结果女子也要求他买房,余大哥又放弃了。 接下来红娘又介绍了两个,可无一例外都要求余大哥买房。 余大哥见了5个女子,红娘就不再给他介绍了,余大哥便没有机会,再认识别的女子了,他交的那笔钱就白白交了。 他想起这件事,心里就不舒服,明明交钱之前说好的,红娘会根据他的条件介绍女子。 可实际上,介绍的女子都没有符合他的条件,都要他买房,他觉得自己这笔钱交得很冤,就要求退7000元。 红娘听了很无奈,她说道:“服务人数都满了,怎么退钱,你又要黄花大闺女,又要人家买房,这要求,你让我怎么介绍,何况你都已经到期了,我们还在给你推送,钱退不了。” 余大哥听到钱退不了这句话,就更恼怒了。 看到余大哥的相亲经历,大家热议纷纷。 明明余大哥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为交了一笔钱,就自信起来了。 他想减轻压力,又要女方生孩子,又要女方买房,压力都给女方了,谁愿意跟他过下去。 有人说他,以他的条件,入赘都难,交几千元介绍费,就想获得一套房住,有人看上他,才天理难容。 那么余大哥要求退7000元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1、余大哥交了钱,和婚介中心构成合同关系,那么婚介中心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介绍女子。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余大哥的约定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的,但是婚介中心没有按照他的要求介绍女子,他们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过这里有一个争议点,余大哥条件一般,并且都52岁了,却要求女子有房,还不能超过40岁,这个条件确实比较难实现,对此他本身也有一定的问题。 《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双方都有问题的情况下,那么就应当划分责任的。 如果婚介中心无法达到余大哥提出的要求,那么一开始就应该说清楚,而不是答应余大哥。 那么你们觉得余大哥的相亲条件如何?

0 阅读:479

评论列表

飘雪的季节

飘雪的季节

2
2025-04-15 09:23

婚介所就是坑套路

代码诗人

代码诗人

代码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