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凉凉自媒体博主因作出非客观、非善意的评价被判赔偿华为20万元】近日,广东省高

路昭谈科技 2025-04-15 20:23:32

【余凉凉自媒体博主因作出非客观、非善意的评价被判赔偿华为20万元】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驳回自媒体博主余某某的再审申请。

自媒体博主余某某,拥有大量粉丝,是某MCN机构的创始人之一。2022年6月起,余某某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大量涉及华为公司及华为产品的侮辱、诋毁言论,并在2023年8月29日,华为推出“HUAWEI Mate 60 Pro先锋计划”后,持续发表针对新品的负面言论,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华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人格权禁令,一审法院在开庭前出具禁令裁定,禁止该博主继续发布涉华为及华为产品的侵权视频及直播。

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该自媒体博主是通过发布有关数码产品测评的视频、直播,吸引目标受众,进行引流,从而获得收益的博主,不是普通消费者。其发布的针对华为的视频及直播大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或属于超出善意、适当评价范围的侮辱言论,构成对华为公司的名誉侵权,判决该自媒体博主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该博主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对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余某某仍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3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余某某的再审申请。

该案入选广东省高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判决内容摘要在南方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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