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禹州,妻子突发疾病,男子驾车带妻子去医院看病,不料遇到电动车挡道,情急之下,他鸣笛示意。谁知,电动车主不仅不避让,还把男子拖拽在地。妻子探头查看情况,电动车主竟然猛关车门夹她头部,男子彻底暴怒,起身踢踹电动车主,致其3根肋骨骨折。电动车主告男子故意伤害,还提出巨额赔偿,公安机关立案后,男子愿意赔钱和解,请求从轻处罚,不料,检察院的审查出人意料!
信源:深圳新闻网
范某是一名普通的中年男子,平日里在市区经营一家小店,妻子身体一向不太好,这些年夫妻俩相濡以沫,生活虽不富裕,但感情深厚。
这天中午,范某正在店中忙活,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说自己胸口剧烈疼痛,手脚发麻,怀疑是老病复发,情况危急。
范某顾不上多想,急忙关了店门,驾车飞奔回家,把妻子接上车,火速赶往市人民医院。此时正值午后交通高峰,他小心翼翼地穿行在车流中,一心只想着赶快把妻子送到医院。
就在快要拐进医院的那条主路时,一辆电动车却死死挡在他们车前。
电动车主是一名中年男子,后来证实名叫孙某,正在慢悠悠地占道骑行,完全无视后方的车辆。范某连续鸣笛示意,并摇下车窗喊话:“我妻子病重,求你让一让,我们必须赶紧去医院!”
可孙某不仅没有任何反应,反而故意放慢车速,甚至还左右摇摆电动车,好像在故意挑衅。
范某怒火中烧,但还是强忍情绪,一边驾车缓缓跟行,一边继续呼喊。
此时车上的妻子脸色发白,呼吸困难,让他更加焦急如焚。见对方迟迟不让道,他终于找了个空隙,绕过电动车,将车停在路边,走下车去与孙某理论。
“我真是没空跟你废话!我老婆急着去医院你看不见啊!”范某情绪激动,但话还没说完,孙某竟一把将他拉住,毫无预兆地将他狠狠推倒在地。
范某一个趔趄摔倒,手掌擦破了皮,额角磕在马路牙子上。
车里的妻子听到动静,虚弱地推开车门,探出身子查看状况,想喊丈夫上车继续赶路。
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孙某快步走到车前,狠狠一把将车门关上,而范妻的头正好探在车门与车身之间,“砰”的一声巨响,顿时传来她痛苦的呻吟。
范某亲眼看到妻子被夹头部,脑袋险些被卡断,鲜血顺着额头流下。他彻底怒了,眼前一阵发黑,顾不上其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孙某就是一脚、两脚,完全是本能的反击。
孙某被打得连连后退,跌坐在地,不停喊叫。围观群众逐渐聚集,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赶到后,现场一片混乱。孙某立即报警称自己被人无故殴打,伤情鉴定为三根肋骨骨折,并要求范某赔偿15万元医疗和精神损失费,同时提起了“故意伤害”的刑事指控。
公安机关根据初步证言,确认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遂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范某在接受讯问时满脸懊悔:“我不是想打人,我是真的急疯了……当时老婆被他夹住头,我怎么还能忍得住?”
为了争取从轻处理,他愿意赔偿对方医药费。但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检察机关并没有立刻走向起诉程序,而是决定调取事发路段的全部监控录像。
几天后,检察机关完成了详细调查。视频显示,范某始终处于劝说状态,孙某态度恶劣,且有持续挑衅行为。
在范某被推倒在地后,孙某更是有意识地伤害了范妻,关门动作有极强攻击性。更重要的是,当范某动手时,孙某对他和妻子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在持续,并没有中止。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本人及他人人身权利,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范某的反击虽然造成对方伤害,但其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不构成犯罪。
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认为范某无罪,无需赔偿。
这一决定公布后,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很多人为范某鸣不平,认为他是在迫不得已之下做出的本能反应。“换了谁看到妻子被夹头,都会失控。”有网友评论。
范某在接到“不予起诉决定书”的那天,眼眶通红地对记者说:“我只是个丈夫。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想把我媳妇安全送进医院。”
皮皮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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