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主被判赔40余万“深圳新闻网:事发当天中午,80岁老人路过邻居侯某家围墙外时,

聂昱冰说事 2025-04-16 03:44:00

犬主被判赔40余万“深圳新闻网:事发当天中午,80岁老人路过邻居侯某家围墙外时,侯某饲养的60多斤重的金毛犬突然冲出,老人被猛地扑倒,头部重重着地。侯某扶起老人后,未向其家人说明是被狗扑倒,致使家人误以为老人晕倒。家人送医,因伤势过重,次日离世。邻居调看监控后告知王老太家人真相,家人随即报警。法院审理查明,老人正常行走,无任何挑逗犬只行为,而侯某夫妇作为饲养人与管理人,没拴狗绳也没有关院门,未履行管理义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判决侯某夫妇赔偿王某家人40余万元。” 现在居住环境中养狗的多,各种对规范养犬的宣传,也不少,包括要栓绳、禁养目录、不要妨碍环境卫生等等。在这些宣传的基础上,可以大幅增加对因为养犬引发的各种案例中的后果、依法惩处的结果的宣传。 一方面,让居民们经常看到,不栓绳、宠物犬独自外出,这样看似不经意的小事,也会引发致人严重受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这样的恶劣后果,也会出现巨额赔偿,这样的惩处结果。通过这些事实,增强养犬者在日常养犬过程中的谨慎、对各种规范的重视。 另一方面,也对不养犬、或遇到他人养的犬的居民,做出一些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例如这条新闻中提到的,法院的一项重要依据:“老人正常行走,无任何挑逗犬只行为”。 让包括养犬的、不养犬的所有居民,都有着更为明确、具体的面对犬只的正确习惯。保障自身安全,保证人居环境的安全、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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