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关于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评论真是奇葩,他认为法院的裁判是错误的,并且认为订婚就等于合同已经生效,女方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就等于默许了性同意,一方面说合同已经生效,一方面又说未婚男女,真不知什么意思。如果这样,那么结婚登记就没有意义了。领结婚证是结婚的形式要件,要获得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就必须领证,否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订婚宴上,女方大哥因一字之差就要求男方母亲更改合约。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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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关于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评论真是奇葩,他认为法院的裁判是错误的,并且认为订婚就等于合同已经生效,女方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就等于默许了性同意,一方面说合同已经生效,一方面又说未婚男女,真不知什么意思。如果这样,那么结婚登记就没有意义了。领结婚证是结婚的形式要件,要获得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就必须领证,否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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