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女子攒钱买房装修,女子父亲在检查进度时,无意允许老人进房子内捡废

秋水看伊人 2025-04-17 12:23:08

2018年,浙江女子攒钱买房装修,女子父亲在检查进度时,无意允许老人进房子内捡废品时,却不慎跌落地下室身亡,事后,家属索赔76万,结果如何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18年,黄丽聪的父亲黄老伯去新房看看装修进度,顺便盯盯工人有没有偷工减料啥的。 他在现场时,碰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老人说自己就是附近人,看到新房在装修,想进去捡点废弃的纸箱、木头板之类的废品。 按理说这种事也不稀奇,农村里很多老人都有捡废品卖钱贴补家用的习惯。 黄老伯心里一软,就没多想,出于好意就让他进去了。 没成想,这一进,出了事。 老人走到房子内部时,一不留神,从一个未封闭的地下室口跌了下去。 那地下室大概有两三米深,人直接掉进去,当场重伤,抢救无效身亡。 这事出得突然,黄家人也懵了。装修个房子,出了人命,这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黄丽聪一家第一时间报警,也积极配合调查,情绪上也很崩溃,毕竟老人是在自己家掉下去的,虽然不是他们直接害的,但这责任到底该怎么算,他们也心里没底。 接着,死者家属提出了索赔,开口就是76万元,说老人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有劳动能力,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之一,现在没了人,家庭经济一下子断了,他们希望黄家负责到底。 黄丽聪家听到这个数字,差点没晕过去。 他们不是不想赔,但这数目实在是高,而且在他们看来,老人是自己进来的,地下室的确还没装好,但这不是个施工现场吗? 大家都知道要小心一点,老人自己没注意也不能全怪他们吧? 双方谈不拢,最后只能上了法院。 法院的审理过程倒也不复杂,关键就两点:第一,这房子在装修,有没有做好必要的安全警示?第二,老人是自己主动进来的,责任该怎么分? 经过调查取证,法院发现黄家确实没有在地下室口设置明显的围挡或者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 这个地下室口就是一个大洞口,人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很容易出事。而这类情况,哪怕是装修中,也属于“建筑物安全责任”的范畴。 不过另一方面,老人确实是未经屋主允许(他只问了黄老伯)私自进入施工区域,属于“擅自进入他人房屋”。 加上黄老伯也不是产权人,仅仅是屋主的父亲,不能算完全授权。所以老人这边也存在一定过错。 最后法院判了:黄丽聪一家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是13万元,比对方要求的76万少了不少。这个数是按照“建筑物管理人未尽安全义务”和“受害人自身过失”综合计算的。 这个判决结果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黄家倒霉,好心办了坏事,本来老人自己不该进来;也有人说装修的时候就该注意安全问题,毕竟这种大洞口太危险了,出事不意外。 但不管怎么看,这事儿给很多人敲了警钟:哪怕你是出于善意,让人进家里看看、捡个废品、帮点忙,都得想清楚,万一出了事,责任很可能就落在你身上了。 尤其是家里在装修、修缮、翻建等阶段,安全隐患特别多,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大祸。 归根结底,谁都不愿意发生这种事。但现实就是这样,一点小小的疏忽,换来的可能就是一场悲剧。 所以说,不管是自己家装修,还是朋友家施工,该设的安全措施不能省,该贴的警示标志不能懒,万一有人误入、滑倒、受伤,那可不是“拍拍灰就走”的事了。 好心可以有,但安全意识一定得跟上。别让本来是想“做好事”的初衷,最后变成了“惹祸上身”的教训。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源:椒点视频——《老人进私宅捡纸板摔死,家属向房主索赔76万:他家没有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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