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的知情同意是伪概念吗?员工的拒绝权有时比知情同意更重要
据媒体报道,近日,郑州一互联网公司直播员工周末上班,引发关注。面对直播是否侵犯员工隐私权、肖像权的质疑,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直播是为了让公司工作状态和业务流程更透明,员工都知情,加班也会给加班费。律师称,公司直播需经过员工的知情和同意,且加班时间要在一定时长限制内。
如今职场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有了明显进步,但毋庸讳言,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后者仍处于弱势地位。媒体报道过的公司奇葩规定、苛刻罚则,案例不在少数。直播员工上班,本就不在这家互联网公司的业务范畴,员工被直播也超出了正常的工作内容,按理说是可以拒绝的,只是“不敢”拒绝罢了。负责人说的“同意”,恐怕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某种程度上说,保障员工的“拒绝权”比“知情同意权”更重要。详情↓↓↓(澎湃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