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我说大同订婚强奸案,无论怎么判,都好,都能完成对公众尤其年轻一代的群体教育,效果大于任何宣传片。
最最关键,是对于「性」的剥离性的认识。
传统意义上,「性」是和爱、家庭关系、权利义务,是高度相关的,这也导致了订婚男误以为给了彩礼,就有了“名分”就可以有性权利,
但现代法律,包括许多社会实践都证明了,「性」和任何东西都无关,只和个人意愿有关,
人家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你稍有强迫,就会付出代价。婚内强奸、订婚强奸等都在不断重复这个道理,这是符合现代文明逻辑的,只是和传统认知稍有出入。
以往传统人群心目中的链条:付出成本(多是钱财)→获得名分(夫妻/对象关系)→性的权利→生儿育女并抚养长大(更多是家庭责任),
这个链条今天不再100%的完美成立。
其实链条里最后的「生育」环节,早就断掉了,
比如非婚生子、单身生子已经广泛存在。现在只是往链条前又推进了一步。
好了,聪明点的朋友,看到这里已经知道这种全新的社会教育完成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人是社会化动物,是趋利避害的,是优胜劣汰的。只有适应规则的人,才能活的更加有滋有味,这不分男女。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会在现代文明社会重构下的规则里,找到对个人最佳的生活方式,
食色性也,人之本能,
我们每个人基因里,都有对于性、爱情、繁衍、尊重、安全感...的本能诉求,
当上面的每一种本能,都能剥离出来独立存在的时候,
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就会计算出一个最合理的解: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放大收益(权利),缩小成本(责任)。
所以我才说,很多案例的判决,无论怎么判,对我们正常理性的男性女性都是好事,
这些判决就像一种标杆和指引,只要好好学习就能从中有所收获,并破除掉一些落后的、原本束缚住我们个体的刻板道德认知。
遵守规则,适应规则,也要利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