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圆桌会专家对案件的分析,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会维持原判。
说到这儿,突然想到另一个大家常有的疑问:要是女方身体没留下明显损伤,是不是就没法认定强奸了?
有专家直接甩了法条出来——就算处女膜完整,只要男方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照样构成强奸。
说白了法律不看这些表面状况,只看关键事实有没有发生。
现在网上总有人纠结“身体没伤怎么证明反抗”,其实啊,这事儿真不是靠肉眼判断的。
就像有人被刀架脖子不敢动,有人吓懵了反应不过来,法律上这些都属于“不能或不敢反抗”的情形。
法官审案子得综合看监控、证人、双方陈述这些实打实的证据链,不是比谁身上淤青多。
专家还特意提醒,千万别信什么“订婚了就能为所欲为”,亲密关系里更要学会尊重对方的意愿。
Zheng
砖家说的有几个靠谱的
冷雨中等你
关键事实就是女方体内没有男方体液
执着 回复 04-19 08:00
按你说的,戴套就好了,戴套不算强奸,体内没体液,你真是个大聪明。
用户53xxx85
违背妇女意愿是真,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二人发生了关系啊!也就是说她器官也没有被侵入。从哪方面讲,也还是处女之身。但却被判定为被强奸了,既不是未遂也不是猥亵,太矛盾了!
未休矣
曾经年少有个梦,只收彩礼不同房。寻遍媒婆与婚介,受尽冷嘲与热讽。蓦然回首韶华逝,身不由己做人妇。才知最深的遗憾,欲取欲求欲不得。只因未曾遇到你,少时梦想埋心底。如今官司入我手,定要世俗改天地。事情分开几部走,每部都是合法律。终是合法不合理,舆论又能怎么样?我的地盘我做主,尔等都是小蝼蚁。姐妹齐心利断金,试看天下谁人敌。唯有我思故我在,巾帼女杰互相惜。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不知这几位专家,能不能解读一下陕西的麻旦旦案子,麻旦旦凭什么用一纸处女鉴定书就干掉了“卖淫嫖娼”处罚书
过客
狗屁砖家
随风
此案要死人才能了结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