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热点解读 继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驳回上诉—-司法裁决与约定俗成的地方婚俗产生巨大冲突,打破了公众"订婚即默许性权利"的认知惯性;而浙江足浴店性侵案因辩护律师以“足浴店存在涉黄项目”为由,对涉嫌强奸女技师的当事人提出无罪辩护,引发网友争议。
专家认为,辩护律师以足浴店存在“598元涉黄项目”作为辩护依据,本质上混淆了两个法律问题:场所的非法经营与个体的犯罪行为。即便足浴店存在性服务,这属于治安管理或组织卖淫范畴,与黄某某的性侵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法律对性自主权的保护不因受害者职业或场所性质而打折扣,任何试图以“涉黄”合理化性暴力的逻辑,都是对司法公正的曲解。
也就是说,法治的核心在于保护个体的身体自主权,而非评价其道德选择。将性侵归咎于“场所不干净”,实则是将受害者推向“咎由自取”的深渊,加剧社会对性暴力的纵容。
律师提供的“暗访视频”若确能证明足浴店存在违法行为,可作为另案处理的线索,但无法直接抵消黄某某的犯罪事实。
随着男女平权运动的兴起和个人权力意识的不断觉醒,当代法治正在形成一个共识:性自主权不容侵犯,无论受害者身处何种环境——当然,降低女性维权成本的关键在于立足自尊自爱,提升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