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跟老师感情深,买下房子给老师住,还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师及其弟弟的名字。老师姐弟

结绿 2025-04-19 16:58:53

学生跟老师感情深,买下房子给老师住,还在房产证上加上老师及其弟弟的名字。老师姐弟俩去世后,她想收回房子,却摊上官司了。   1983年,20刚出头的张玮考入了上海音乐学院,成为了资深声乐教授陈老师的学生。陈老师没有结婚,独自住在一间15平米的宿舍里,卫生间和厨房是跟邻居共用的。   1984年,陈老师的弟弟调到了上海交通大学任教。姐弟俩都没结婚,他们不是上海本地人,所以在上海相依为命。   那时房子还是分配的,单位里房少人多,只能优先安排那些已婚人士。陈老师和弟弟都没结婚,就一直没分到房子。   1996年,陈老师退休了,但她还是住在那间15平米的房子里。   陈老师没有孩子,一直对张玮很好,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张玮也很喜欢陈老师,两人建立了亲如母女的关系。张玮知道陈老师一直想有一套独立的住房,想跟弟弟住在一起。   2001年,张玮卖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又拿出积蓄,在法华镇路上买了一套125平米的房子,想给陈老师养老住。   陈老师和她弟弟一直想成为上海人,所以他们很看重户口。可要上上海户口,就得在上海有房产,陈老师和弟弟都没房子。   张玮去办产房证时,为了圆陈老师姐弟俩的愿望,就把陈老师姐弟俩的名字,加到了房本上。然后,张玮让陈老师姐弟俩住进了这套房子里,并且办理了户口的事。   每年逢年过节,张玮会去看他们,就像亲人一样。陈老师姐弟俩住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日子过得挺好的。   2009年,陈老师的弟弟去世了,张玮就去帮助陈老师,料理陈老师弟弟的后事。   2003年,陈老师也去世了,张玮料理了后事。   办完后事,张玮准备收回这套房子了,可房产证上有陈老师姐弟俩的名字,得要陈老师姐弟俩的亲属签放弃继承房产的协议,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陈老师有两个外甥,这两个外甥继承了阿姨和舅舅的上百万存款。对于房子的事,他们刚开始答应签字的,可后来反悔了。张玮很气愤,就把他们告上法庭了。   陈老师生前,跟她的其他学生和医生都说过,这套房子是张玮的,等她和弟弟百年后,房子是要还给张玮的。   可陈老师并没有写下遗嘱,只是口头上这么说。其中一个外甥,也曾表示这套房子是要还给张玮的,可现在变卦了。   张玮买了房子,好心给老师姐弟俩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老师姐弟俩的名字,结果现在却摊上官司了,还不知官司能不能打赢呢?   所以说,一个人做好事时,也要尽可能规避掉可能产生麻烦的事。   对于身后财产,若有隐患的话,最好生前写份遗嘱,不要自己走了,还留给别人一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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