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女子在2004年,高考考了514分,却上不了大学,复读一年,终于考上了

重瓦下庆 2025-04-19 17:01:09

湖南邵阳,女子在2004年,高考考了514分,却上不了大学,复读一年,终于考上了,可大学毕业,她却拿不了毕业证,她去办卡的网上业务,却被发现被人冒用了信息,后来一看冒用人的相片,吓了她一大跳,这个人竟然是她的高中同学,她这才发现这个高中同学背后的阴谋,而被害人就是她自己,她被高中同学冒名顶替上大学了。

据潮新闻,4月18日的报道,2009年,罗女士去办卡的网上业务,她拿着自己的资料递给柜员,柜员一顿操作下,向罗女士投来了奇怪的眼神,并且质疑地问道:“你是本人吗?”

罗女士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常规的提问,赶紧点了点头。

柜员的表情更疑惑了,但他还是跟罗女士说了,说她的身份信息已经有人用了,而且那个人的出生地点,毕业的高中学校,以及家庭的成员都和罗女士家一样。

罗女士感到非常奇怪,她可没有办过相关的业务,难道是自己的信息被别人冒用了?

她赶紧要求看冒用人的相片,这一看,吓得她呆在了原地,这个照片的本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高中同班同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罗女士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的信息和高中同学的信息怎么会是一样的。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那就是她大学毕业了,然而学校却无法给她办理大学毕业,更无法给她大学毕业证。

只要没有大学毕业证,考不了教师资格证,她就无法找工作,她不服气,就追究到底,看看自己为什么拿不了大学毕业证。

后来一查才知道,原来她的大学录取信息又被那个高中同学冒用了,更奇怪的是,这个高中同学比她早读一年大学。

罗女士细细一想,终于明白了,原来当年高考,自己考了514分,完全是可以上大学的,但是同班的同学才考了300来分,根本上不了大学。

但是人家的父亲是县里的领导,自然有办法把他送上了大学,那就是他冒用了罗女士的信息,顶替罗女士去上大学了。

可怜的罗女士还不知道自己被人顶替上了大学,傻傻地又复读了一年,这才考上大学,可是因为被别人冒用了她的信息上了大学,导致她无法办大学毕业证。

罗女士心里自然气愤和不甘,她是作为村里的第1个大学生走出来的,带着全村的期盼,带着全村的欢喜,只有她知道她要走出来,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她要把属于自己的一切争取回来,但经过多次努力,对方都不理她,只好寻求媒体曝光,她的事情才引起了共愤,冒用她信息的人,以及他的父亲,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事情结束了,但罗女士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她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顶替了,但她的人生没有被冒用顶替,她一路摸爬滚打过来,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她的人生是属于她的。

她不信命,经过努力,现在她成了一名律师,她从当时的一名被害者,她成为了为别人争取公平的光。

那么在罗女士被人冒用顶替上大学这一事,这些人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1、同班同学冒用她的信息上大学,他犯的是冒名顶替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罗女士的高中同学冒用她的信息,取得高等学历入学资格,他已经侵害了罗女士的受教育权和姓名权,罗女士当然有权把属于她的一切争取回来。

2、罗女士的高中同学冒用罗女士的名字,是他的父亲利用自己的职权,协助子女冒名顶替的,他的父亲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按冒名顶替罪从重处罚。

如果县里的领导策划或指使他人伪造材料,可直接适用此条款。

当然这个县里的领导,因为自己的行为,也被处有4年的有期徒刑,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因为一个冒名顶替,罗女士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但她不服输的精神,不但让她争取了属于自己的一切,更让她拥有了精彩的人生,成为别人争取公平的光。

那么你对罗女士的人生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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