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家房屋老旧,找了装修公司翻新。谁知,施工过程中,装修师傅从吊顶里拆除一包现金,将近1万元,他以为是男主人的私房钱,不敢告诉女主人,赶紧叫男子来取。谁知,没多久,师傅又在吊顶里发现了近9万元的现金,他再次联系男子,结果,女主人上门取走了钱。事后,男主人的解释让人啼笑皆非。 4月12日,李先生带着工程队进入他家,准备开始动工翻新。 他家的房子,经过多年风吹雨打,墙皮脱落,装修风格老旧,住着也不舒坦,和妻子商量后,决定来一次彻底的翻新。 经过一番比较和筛选,他们选择了整装公司,这家公司在业界口碑良好,服务周到,李先生夫妇还是很放心的。 李先生家工程量较大,公司特意安排了经验丰富的张师傅负责施工。 动工第一步是拆除工作,张师傅手持电锯,小心翼翼地锯下了原有的吊顶板子,就在这时,有东西突然从吊顶里掉了下来。 张师傅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只死老鼠,定睛一看是一包东西,他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沓现金。 见过把钱放在衣柜里,相框后面的,还没见说把钱塞到吊顶板里,够费劲的。 张师傅心里暗想,这不会是男主人的私房钱吧?藏得这么深,肯定是不敢让妻子知道。 他想着好笑,但来不及多看,第一时间联系了项目经理。 不亏都是男人,经理和张师傅的想法出奇的一致,也怀疑这是男主人的私房钱,不敢让女主人知道,直接联系了李先生,叫他赶紧来拿。 李先生火速赶到,看到这袋钱有些吃惊,他估计早都忘了这笔钱的存在。 张师傅又主动询问李先生,要不要把所有的吊顶全部拆了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遗漏,但李先生觉得不可能再有了,表示不用了。 李先生表达过感谢便匆匆离开,张师傅继续施工,出于好奇,也是多业主的负责,他拿着灯往吊顶里一照,竟发现深处还有个塑料盒。 这不会还是钱吧!张师傅赶紧把吊顶拆下来,打开盒子一看,果然还是现金,一沓一沓,码的整整齐齐,数目比第一次多多了。 张师傅觉得好笑,干这一行好些年了,这种情况,还真是头一次见,于是,他又打电话给经理。 经理再次联系李先生,张师傅守在现场等房主来。 半个多小时后,房主来了,不过这次来的不是李先生,而是他的妻子。 事后,李先生解释称,这笔钱并不是私房钱,而是他们家里的备用金,为了应急,他们取了一些现金放到家里,但时间一长,就给忘了。 第一包里面将近10000元,取走后,他觉得应该没有遗漏了,结果不多会,经理打电话说又找到一盒。 第二笔钱比较多,两笔加起来将近100000元。 多亏张师傅细心又真诚,及时发现了这笔钱,还主动联系了他们,要是张师傅不说,他们早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张师傅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得到了司的表扬和奖励。 公司表示,这都是他们该做的,平时公司经常给师傅们培训,要坚守职业道德,不是自己的坚决不拿。 不少人和张师傅想法一样,都认为这10万元是男主人的私房钱,私房钱才需要藏得这么深,藏到老婆够不着的地方。 要是真是备用金,藏在吊顶里面,急用的时候还要拆吊顶板,确实麻烦。 不得不说,男人还是能体谅男人,张师傅和经理怕这笔钱被女主人知道,只通知男主人,真是煞费苦心。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虽然职业道德规范并非直接的法律条文,但在实际生活中,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职业道德要求。 张师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吊顶中的现金,第一时间联系了项目经理,并通知了李先生,这一行为非常明智,遵守了职业道德,更规避了法律风险。 都说人性经不起考验,1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张师傅这样的品质实在难能可贵。 如果张师傅禁不住贪欲的诱惑,侵吞这笔资金,那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李先生没说,不代表他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一旦张师傅偷偷侵占这笔钱,那迟早会东窗事发,最后至少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坚守好职业道德,不生贪欲之心,这才是最大的心安。张师傅的一片善心,收获了信任,更为自己的事业发展拓宽道路。(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红星新闻—2025.4.19)
睡多人穷!风水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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