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有个男子背叛了自己的妻子,和她的闺蜜搞在一起,结果他妻子立马跟他离婚。

趣闻历史记 2025-04-20 13:45:29

河北保定,有个男子背叛了自己的妻子,和她的闺蜜搞在一起,结果他妻子立马跟他离婚。随后,这个男子开始不择手段地追求前妻的闺蜜,但闺蜜觉得他的行为太疯狂了,提出了分手。谁知道这个男子居然不罢手,跑到闺蜜家闹事。闺蜜的爸爸气不过,拿着刀反击,结果不小心把男子给反杀了。事后,闺蜜的爸爸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判了9年,不过二审的时候大家意见不太一样。(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情是这样的,林某和苏某本来是很好的闺蜜,两人一起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每天忙得不可开交,虽然累,但看到店里生意越来越红火,心里也别提有多高兴了。 没想到的是,苏某的老公陈某竟然背着她,居然和林某搞在了一起。 得知真相后,苏某气得不行,又伤心得要命,索性把美容店一关。 陈某紧接着就信誓旦旦地表示以后绝不和林某有任何联系。苏某考虑到孩子和多年的感情,决定给他一次机会,选择了原谅。 可陈某根本就没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竟然又偷偷跟林某在家里见了两次面,最后还是被岳母发现了。 岳母把这事告诉了苏某,苏某彻底心凉了,直接就果断选择和陈某离婚。 离婚后的陈某简直像换了一个人,纠缠着林某,要求她一直陪在身边。 他还威胁林某,说要是她不同意,就把她的私密照片和视频给曝光。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强行在林某的大腿上纹了自己的小名。 林某的老公得知这件事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最终和林某选择了离婚。 林某别无选择,只能带着6岁的女儿回到自己父母那儿。 本来觉得能避开陈某,没想到他还是不罢休,三番两次威胁林某,要到她家闹腾、曝光隐私,逼着她和他出去开房。林某每天都心里慌得很,精神状态快要崩溃了。 案发那晚,陈某约林某见面,林某实在受不了了,坚决拒绝了陈某的要求。 陈某立马炸毛了,凌晨三点竟然翻墙闯进了林老汉的家,直奔林某的卧室而去。 林老汉被声音吵醒,看到陈某气得快要冒烟了,怒吼着:你这无耻之徒,还敢到我家来! 说完,林老汉就把陈某往外一推,两人就在院子里扭打起来。 在一阵慌乱中,林老汉随手抓起两把镰刀,陈某也拿起一根钢筋棍,就这样对峙着。 林老汉瞅准机会,把陈某手里的钢筋棍打掉,然后用力把他往大门口推。 由于大门锁着,陈某没法出去,心里更是急了,猛然朝林老汉冲了过去。 林老汉为了保家护卫,在紧急关头挥舞着镰刀,竟然砍到了陈某的腿。陈某顿时摔倒在地,血流如注。 林老汉立马拨了电话叫救护车,但可怜的陈某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没能活下来。 林老汉意识到事情不妙,报警后就留在家中等着警察,后来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根据现场林老汉的录音,陈某闯进了林老汉的卧室,表示有事情想谈,但并没有做出过分的举动。林老汉一看到陈某,就把他赶了出去,在院子里发生了推搡。林老汉手里有一把镰刀,而陈某则拿起了一根钢筋棍,结果被林老汉打掉了。陈某抓住了林老汉砍来的那把镰刀,并说:别打我,我不打你,你也别打我。不过,林老汉却又用另一把镰刀向陈某挥去。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林老汉的行为涉及到自卫和合法防卫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遇到他人侵害时,受害者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反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林老汉在面对陈某的威胁时,确实是出于自卫而采取行动,那么这个行为可以被视为合法防卫。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合法防卫的原则是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如果林老汉对陈某的反击明显超过了保护自身的需要,比如使用了过于致命的手段,法院可能会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合法防卫。因此,林老汉的具体行为是否符合合法防卫的定义,还需要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行为进行详细判断。 陈某在深夜未经允许,擅自翻墙进入林老汉的家,闯进了林老汉的卧室,这明显是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 这个时候,林老汉家的安宁权遭到侵犯,他有权对陈某进行自卫。 从林老汉起初的推搡、持镰刀对峙以及打掉陈某钢筋棍的行为,都是为了保护女儿和家人的安全,属于合理的防卫行为。 然而,当陈某被推到大门处,因门被锁无法离开又扑向林老汉时,林老汉持镰刀砍中陈某腿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一行为就可能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虽然陈某的行为确实涉及非法闯入住宅等违法行为,可是那时候他的武器已经被打掉,明显对林老汉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威胁减小了。 林老汉此刻的砍杀举动导致了陈某的死亡,结果相当严重,显然超出了必要的自卫范围,应该算是防卫过当。 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防卫过当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简单讲,林老汉得为他防卫过当的行为负责。不过在量刑的时候,可以考虑减轻或者免除他的刑罚。 法院最终对林老汉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考虑到他在防卫时的心理状态以及事发情境,判决他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决定对他的刑罚进行减轻。这是基于对他构成正当防卫的部分认定,以及对他过往良好的表现的考量。 一审法院认为,林老汉的行为虽然不能算作故意杀人,但他在心理上对他人生命存在放任的态度,最终导致陈某的死亡,因此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来处理。 陈某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不当行为,但并没有对林老汉一家造成严重的生命威胁,因此林老汉把陈某反击致死的行为不能算作正当防卫。 法院考虑到案件的各方面因素,最终判定林老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并要求他向陈某的家属支付丧葬费超过2.6万元。 林老汉心里不服气,于是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核查,认为一审对林老汉的定罪没有问题,不过忽视了他反击的行为是出于自卫。 林老汉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该减少或免除他的处罚。 这下子,林老汉的刑罚又减轻了一次,结果原本的9年有期徒刑被改成了3年。 民事部分,判决依然维持不变。 有句话说得好,历史上因为私情损命的事儿可不少!看陈某的案例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说,咱们什么时候都得记得,婚姻得忠诚,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能碰。要不然,一旦越过了那条线,最终只会是自己火上浇油,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你觉得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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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不坏

100年不坏

2
2025-04-21 02:41

别他妈再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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