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65岁蒋大妈的丈夫孙某出轨,还与第三者毛某生了个孩子。大妈先是指控丈夫

金豆说娱哦 2025-04-20 19:28:35

上海松江,65岁蒋大妈的丈夫孙某出轨,还与第三者毛某生了个孩子。大妈先是指控丈夫、第三者重婚,而后又连续发起多起诉讼,向第三者索回231万余元现金及财物。怎料,第三者又以孩子的名义发起诉讼,继承了大妈丈夫价值数百万元的遗产。大妈又告了第三者,法院最终这样判!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据报道,65岁的蒋大妈和丈夫孙某结婚多年,本想着能安享晚年,可谁能想到蒋大妈在收拾屋子时,无意间在丈夫的衣物里发现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丈夫和一个年轻女子亲密地靠在一起,旁边还有个几岁大的孩子。蒋大妈只觉得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等她缓过神来,她怎么也没想到,和自己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丈夫,竟然会做出这种对不起自己的事。 蒋大妈顾不上多想,直接报了警,说丈夫孙某和照片上的女子毛某重婚。可还没等民警调查出个结果,孙某就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重病住进了医院。没过几天,孙某就因病情恶化去世了。 孙某这一走,蒋大妈心里虽然悲痛,但那股子气可没消。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孙某和毛某在一起这么多年,肯定有不少财产往来。 于是,蒋大妈开始暗中调查,这一查可不得了,她发现孙某居然给了毛某130万现金,还把公司的股权证啥的都给了她。 蒋大妈气得差点背过气去,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都白费了,丈夫竟然背着她在外面养女人,还把家里的财产都给了那个女人。 蒋大妈哪能咽下这口气,她立马请了律师,把毛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毛某把钱和东西都还回来。 蒋大妈说毛某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让自己这么多年的辛苦都付诸东流。毛某则是一脸不屑,她辩解说这些钱是孙某自愿给她的,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毛某明知孙某有配偶,却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毛某和孙某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若他们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毛某明知孙某有配偶仍与其交往并共同生活,具有故意的主观心态。他们生育子女且长期共同生活,在周围邻居等人的认知中,可能以夫妻关系相称,存在对外公开共同生活的事实。 不过,由于孙某已去世,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但从民事角度,蒋大妈起诉重婚在法律上有其依据,法院认定重婚行为成立,毛某被判6个月,缓刑1年。 孙某将130万现金及公司股权证等财物赠与毛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毛某明知孙某的赠与行为没有合法依据,仍接受赠与,存在过错。客观上,她因孙某的赠与获得了财产利益,而蒋大妈作为合法配偶,因孙某的赠与行为遭受了财产损失。 这种不当得利行为损害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紧追性在于需要及时纠正这种不正当的财产转移行为。妥当性上,法律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财产,以恢复财产关系的正常状态。 保护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是法律的重要价值取向。所以法院判决毛某返还财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孙某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毛某的儿子作为孙某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毛某儿子并无过错,其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客观上,他符合继承人的身份条件。这是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护体现。 法院判决毛某返还蒋大妈130万现金及公司股权证等财物;毛某因重婚罪被判6个月,缓刑1年。毛某儿子继承孙某三分之一的遗产,驳回蒋大妈要求毛某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毛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这边重婚的事还没完全解决,那边又出了新状况。毛某竟然以儿子的名义起诉,要求继承孙某的遗产。 蒋大妈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没气晕过去。她辛辛苦苦打官司要回来的钱,怎么转眼就被毛某的儿子拿走了? 原来,孙某去世的时候并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蒋大妈、蒋大妈的女儿和毛某的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毛某的儿子可以继承孙某三分之一的遗产,这一算下来,就是好几百万! 蒋大妈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怎么摊上了这么个事。她越想越不甘心,又把毛某告上了法庭,说毛某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让自己家破人亡,要求毛某赔礼道歉,还赔自己5万块钱精神损失费。 在法庭上,蒋大妈回忆着和孙某一起走过的日子,说孙某曾经是多么爱她,可现在却落得个这样的下场。毛某还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她说自己也是受害者,是孙某先勾引她的。 法院经过一番审理,最后驳回了蒋大妈的全部诉求。法院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规定蒋大妈能找毛某要赔偿。虽然毛某在道德上确实可鄙,但法律上确实没法支持蒋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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