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是一个典型案例,社会影响很大,具有很好的宣传意义和效果!悲剧是男方一直错过

马跃成 2025-04-21 08:39:37

大同案是一个典型案例,社会影响很大,具有很好的宣传意义和效果!悲剧是男方一直错过了止损的机会,把结果推到了最差的境地!对与错,只要问一下如果自家姐妹遇到这种事情,你家人会怎么处理就明白了,或者问一下自己,如果你的老婆,女友,强烈反对,你会怎么做?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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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睡鬼罗汉命踩沉

睡鬼罗汉命踩沉

41
2025-04-21 09:33

无耻洗文,散播毒瘤,破坏中国公正司法环境,其心可诛

微末蚁族

微末蚁族

36
2025-04-21 12:42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大头是吧。

天上流云

天上流云

31
2025-04-21 09:18

“女的沉默”或者说“不要~停”“同意可以撤销”。这三点无死角的随时会把全国的男性都送进去蹲三年。

期待 回复 04-21 23:23
自己床单洗的勤快点,小心精斑;别轻易让女人坐,小心dna混合体,反手就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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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5-04-21 09:28

珍爱生命远离女性!

破茧重生

破茧重生

9
2025-04-21 22:07

小编你收了多少钱啊!都是发冠给的吧

执着

执着

8
2025-04-21 09:24

不是自己的事男方理所应当,如果自己的事男方禽兽不如[哭笑不得],一点也不可实,人就是这么真实。

用户10xxx39

用户10xxx39

7
2025-04-22 13:21

别要那么多彩礼,别贪心要房本加名,一旦没有达到目的,在没有客观证据加持的前提下,仅靠个人意愿就把准新郎送进了监狱判了三年,毁了男子一辈子,能作出这样事情的人屈指可数!

yu

yu

6
2025-04-21 09:32

其实,加害者是双方背后的两位母亲大人的瞎搞!第一,女方母亲为攫取钱财而不择手段。第二,男方母亲不知天高地厚地追责公检法办案人员。两位背后的母亲才是加害这对新人的祸首。

暮卷西山雨 回复 04-22 22:56
糊涂。人民有监督司法的权利

燕子

燕子

5
2025-04-21 13:31

想说点啥

想说点啥

5
2025-04-22 19:49

防婚骗,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

松鼠上树

松鼠上树

4
2025-04-22 02:32

很多女的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事后提上裤子不认人随时把你送进去,人家都明确说不要了你硬要上。都是男的在主动,有多少女的会说:我要我要,很多都是说不要不要。

囧途情缘

囧途情缘

3
2025-04-21 22:31

都丑到国外了,你还沾沾自喜,丢人!

百迟

百迟

2
2025-04-21 09:48

就该如此

马跃成

马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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