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之后,有喜事的家庭注意了! 昨天刷到民政局朋友发的内部数据,光是今年前八

喜怒哀乐吖 2025-04-22 16:54:47

大同案之后,有喜事的家庭注意了!

昨天刷到民政局朋友发的内部数据,光是今年前八个月,因订婚纠纷闹到司法所的案件比三年前涨了200%。

最离谱的案例是男方给了28.8万彩礼,订婚宴当晚发现女方手机里同时和三个男人聊结婚细节。

现在年轻人真该醒醒了!

法律白纸黑字写着订婚不是结婚,可总有人觉得摆过酒就是自家人。

去年隔壁县有个小伙,订婚后把女方接到家里住,结果闹分手时法院判决"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18.6万彩礼至今还在打官司。

民政局工作人员私下透露,现在最头疼的就是"订婚后遗症"。有姑娘收了彩礼买完车房突然反悔,有小伙订完婚要求同居被拒就闹退钱。更魔幻的是去年某地出现职业订婚人,专挑拆迁户下手,半年内连订三次婚赚了上百万彩礼。

建议所有要结婚的情侣记住这三个雷区:1.订婚给的每一分钱记得备注"彩礼";2.贵重首饰别写对方名字;3.婚前体检报告必须互换。真要走到结婚那步,直接去民政局领证最保险,现在结婚登记连9块钱工本费都免了,那些大摆订婚宴的,说不定是在给分手费打基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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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清风浮云

清风浮云

7
2025-04-22 17:56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希望本次能对强奸罪进行规范,重塑婚姻法,生育权重新分配,婚诈按诈骗罪处理。

想说点啥

想说点啥

7
2025-04-22 20:34

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

李业彬

李业彬

6
2025-04-22 18:23

这样案例出来了还订个毛婚!直接跳过,成就来合,不成下一个

雨后晴空

雨后晴空

6
2025-04-22 21:01

那该怎么办,若是法律不规范如今的结婚流程,那男的谁还敢结婚啊,本来生活压力各种成本就大,难不成让普通家庭的男人都因为一场婚姻万劫不复要么还五到十年债,要么被告为强奸声名尽毁吗?到底谁才是弱势群体!

弥漫整个城市 回复 04-22 21:53
等舔狗都死了这个社会就正常了,现在倒是希望捞女给力点,最好全面开花,结婚不久就离,然后分钱又找下家,没给够钱的直接送进局子,反正合理合法。

光遇琴谱

光遇琴谱

4
2025-04-22 18:50

大同强奸案后,邻居议论说女性的发财秘密(且能博得法庭支持,只要你擅长制造证据)被曝光,踩着男性的发财之路?

用户68xxx03

用户68xxx03

4
2025-04-22 18:04

地域歧视哪都有!可怜阳高大同山西的好儿女,在外地有个心仪的对象,一听你是这个地方的,成功率立马大打折扣[大哭][大哭][大哭]

光遇琴谱

光遇琴谱

3
2025-04-22 18:50

大同强奸案后,邻居议论说女性的发财秘密(且能博得法庭支持,只要你擅长制造证据)被曝光,发财之路?

风暴临凡

风暴临凡

2
2025-04-22 23:00

我是中国人,生于中国是我的荣幸,但生于这个女尊男卑的女拳时代,是我们男人的悲哀,流血牺牲守卫边疆的是男人,辛苦流汗的工作,也属于男人,而女拳们则手握大权,无论是舆论场还是法院,都由她们肆意审判,这太悲哀了!

xhn

xhn

1
2025-04-22 18:05

今年前八个月?我穿越了吗?

山旮旯

山旮旯

1
2025-04-22 18:37

4.17日最高检查院发的文(要严惩婚介所违法行为)不是随便发的!!!已经泛滥成灾了才会发文。

喜怒哀乐吖

喜怒哀乐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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